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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0林昱均/台北報導

企業報稅 留意最低稅負制

金融業常見的五種免稅所得,免計營所稅,但必須計入企業最低稅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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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最低稅負制一覽

 安永(EY)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金融業常見的免稅所得,包括國際金融(OBU)、國際證券(OSU)、國際保險(OIU),以及租稅優惠、國內證券與期貨交易所得等五種皆屬於免稅所得,免計營所稅,但必須計入企業最低稅負制,若超過營所稅需補課差額稅款。

 所得稅申報季已開始,因應疫情嚴峻,本土確診數激增,財政部也在4月宣布今年綜所稅、營所稅報稅期限一律延長至6月30日,這也是我國因疫情三度延長報稅期限。

 然而,即使報稅季延長,不少企業仍有申報錯誤情況。安永國際及併購重組稅務諮詢服務執業會計師周黎芳表示,金融業或投資占比較高的企業,其報稅應留意我國最低稅負制徵收率規定(AMT),以免誤踩報稅地雷。

 我國企業最低稅負制為台灣企業如果有投資國內證券與期貨賺取價差所得、海外OBU、OIU、OSU等所得、租稅優惠免稅所得等,必須全數納入台版最低稅負制計稅,而金融業或時常投資海外商品的企業,其申報最低稅負制常有漏報海外所得情況。

 不過,周黎芳也表示,台灣企業多數皆長期持有境內上市櫃公司股票,若持有期間長達三年以上,其交易所得可享減半計入最低稅負制優惠。

 依規定,企業各項境內外課稅所得額與免稅所得額加總併計,減除50萬元免稅額,餘額適用12%徵收率,以做為最低稅負。若台灣企業的最低稅負超過企業當年度在台要繳的「營所稅+房地合一2.0稅額」,則企業必須補繳差額稅款。

 過去在房地合一1.0期間,企業投資不動產獲利皆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適用營所稅率20%,無適用差異。

 值得一提的是,房地合一2.0稅制自2021年7月上路後,企業交易不動產獲利改為分離課稅、適用20%~45%房地合一稅率,惟企業仍可將房地合一稅額列入最低稅負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