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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7林淑惠/台北報導

陳鵬:收購價格範圍合理

亞太賤賣遠傳?董座親上火線闢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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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遠傳合併亞太電信,亞太電董事長陳鵬6日親上火線駁市場賤賣說,並強調合併案價格在合理範圍內,呼籲NCC及公平會儘速核准合併案。圖/亞太電信提供

 針對遠傳與亞太電合併案,亞太電董事長陳鵬6日親上火線說明表示,遠傳的收購價格完全在合理範圍內,絕非市場謠傳的賤賣,何況兩家公司宣布合併後,遠傳與亞太電的股價都正面反應,顯示市場認同該案。

 陳鵬強調,合併案通過後,亞太電的股東未來換持遠傳股票,還可獲得穩定配息,合併綜效亦將反映在遠傳公司價值與股價,長期而言,對股東利益是最好的。

 亞太電日前公告,已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寄送民事起訴狀,小股東提出,對4月15日亞太電股東臨時會的合併決議無效或得撤銷,亞太電針對此,已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

 亞太電強調,市價並非一定等同合理價格,對獲利公司而言,以本益比估算,自然接近合理價格,兩家獲利公司合併,有1加1大於2效果,自然產生溢價,但對長期虧損的公司而言,即使淨值也很難是合理的價格。

 亞太電強調,與遠傳的合併參考價,除考量合併綜效與控制權溢價外,仍須考量合併產生的成本,該合併案與同業的合併案類似,都是淨值基礎,但合併綜效、控制權溢價等加項均被合併成本等減項所相抵,另還需考量公司營業狀況、其他可能影響合併對價之因素。整體而言,該合併案係依所委任獨立專家就合併對價所出具之合理性意見書為基礎,雙方協議所訂定出合理換股比例。

 亞太電說,合理價格是一個範圍,在有同業合併案的比較下,不易在範圍內爭取到較高之價格,然而,相較於不合併,爭取合併所帶來的長遠價值,絕對是遠高於繼續獨立經營的未來價值。

 台灣大哥大以身為亞太電信第四大股東,日前在亞太電的股東臨時會公開表達反對遠傳與亞太電合併,陳鵬6日回應表示,董事會資訊公開透明,股東臨時會當日出席的股東數逾73%,其中超過90%贊成合併,行使異議之股東僅2.35%,若扣除法人股東,其餘有異議自然人股東僅0.1%,亞太電相信絕大多數股東對於合併案樂觀其成。

 陳鵬認為,電信市場競爭未來將更加激烈,所需資源也會越來越多,驅動產業整合有利創造更大綜效。業者擁有穩定的利潤,才能有更多能力大規模投資,亞太電期盼NCC及公平會核准亞太電信與遠傳合併案,促成產業永續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