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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

視訊股東會規定出爐 股東斷訊無法投票 視同棄權

 「純視訊」股東會及以視訊輔助實體的「混合型」股東會規範出爐。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3日指出,預告期間爭議較大在於混合型股東會若線上「斷訊」、實體股東會繼續開時表決股數如何計算,參採國外、專家學者的意見後決議,若實體出席股東過半,線上股東可列入出席股數母數,但因斷訊無法投票視同「棄權」。

 蔡麗玲表示,所謂「斷訊」指30分鐘以上不能連線、斷訊後應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在表決權的計算上,依規定混合型股東會,若實體出席股東過半的話,表決時出席股數的母數會納入實體、視訊股東的股數,但斷訊後視訊股東無法表決,因此會視同「棄權」。

 蔡麗玲解釋,主要是考量若實體股東90%表決已超過法定股數了,只因為少數的10%視訊股東無法參與就要將股東會延期,公司成本會很高,因此外界認為應該讓股東會繼續,而視訊的股東已參與股東會,所以應算入表決母數,無法投票則視同棄權。

 另外,因斷訊而延期的股東會,若第一次有參加實體、視訊的股東,才能再參加第二次延期的股東會。若第一次沒參加實體或視訊股東會,就不能參加第二次延期的股東會。蔡麗玲表示,考量續行股東會是第一次股東會延續,且第二次股東會作業時間只有五日很趕,所以第一次沒參加的股東,就不能參加因斷訊延期的股東會。

 資料保存上,蔡麗玲表示,外界建議全程錄音錄影的資料,公司比照平台業者只要保存一年,但考量股東權益,最後還是規定公司須「永久保存」、平台業者保存「一年」。對股東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公司要「永久保存」,平台業者應至少保存「三年」。如發生訴訟,平台業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

 召開「視訊股東會」須符合的條件有四:無董監選舉案、無解任董監案、無重大併購案、公開發行公司應委託股代;「視訊輔助股東會」則有三大條件:無董監選舉案或無超額競選、無解任董監案、公開發行公司應委託股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