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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118家上市櫃去年獲利 提早半個月公告

 金管會10日提醒,今年有兩項重要公告時間異動,一是今年1月的公開發行公司營運情況公告因農曆春節,期限由2月10日延長到2月14日;二則是資本額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共118家,需提早在3月16日之前公告2021年全年的自結財務資訊。

 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118家資本額逾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在董事會通過2021年全年度自結財報數字後,就會先在重訊公告,最晚在3月16日前,必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的自結財報專區,公告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權益變動表,都是要經公司負責人及會計主管簽名的完整報表。

 等於投資人可以提早半個月了解118家大型上市櫃公司去年全年的資產、獲利變化及營運相關狀況,縮短投資人「摸黑」的時間。

 金管會10日祭出三提醒,第一個提醒是先前因應2022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在2021年12月29日就已公告,公開發行公司2022年1月營運情形的公告申報期限,可從2月10日延長到2月14日,金管會提醒各公司應在此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

 為提升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揭露的及時性,依據金管會在2020年8月發布的「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的上市櫃在今年3月16日前,應將2021年全年的自結財務資訊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往年是會計師簽核的財報數字在3月底前公告,今年是提早半個月公告自結部分。

 金管會第二個提醒就是資本額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共118家,應及早編製年度財務報告,並依證券交易所及證買中心相關申報規定,提董事會通過等,才能在3月16日前完成自結年度財務資訊申報。

 第三個提醒,是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有380家,也應就提升財務報告編製能力及品質上儘早妥適規劃,以確保2023年時也要提早半個月,申報2022年全年自結財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