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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文/黃台中

臺灣清冠一號 獲公費給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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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療新冠患者的「臺灣清冠一號」,經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爭取,已納專案公費給付。圖/黃台中

 Omicron病毒讓國內疫情再度升溫,除了疫苗和新冠口服藥物「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陸續抵台外,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研發的「臺灣清冠一號」在本月17日通過衛福部核准可公費給付藥費。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柯富揚表示,臺灣清冠一號從去年5月緊急授權後,多為自費用藥,對於確診病患及病患家屬帶來一大負擔,經中醫師公會全聯會極力爭取後,衛福部於核准公費給付,並可回朔至去年12月1日,民眾若有需求可備妥病歷、收據等相關證明,向衛福部中醫藥司申請,有效減輕病患用藥負擔。

 臺灣清冠一號由衛福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研發,由黃芩、魚腥草、北板藍根、栝樓實、荊芥、薄荷、桑葉、厚朴、炙甘草及防風等十種中藥材組成,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核准八家中藥廠可在國內專案製造,其所核定之藥品類別為中醫師處方藥,須由中醫師診斷開立處方後使用。

 柯富揚強調,臺灣清冠一號適用對象有四大類,包括:(1)確診新冠肺炎呈現無症狀之患者。(2)確診新冠肺炎呈現發燒、咳嗽、倦怠、嗅味覺喪失等症狀輕微之患者。(3)確診新冠肺炎呈現發燒、咳嗽症狀明顯,但不需使用氧氣之患者,第四類確診新冠肺炎呈現發燒、咳嗽症狀明顯,需使用氧氣的病人,應依患者病況配合其他支持性治療中藥使用。

 為防堵國內新冠疫情擴散,臺灣清冠一號已由中醫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附設中醫部門自行採購存放,並經中醫師診斷,含視訊診療,臨床症狀、評估治療效益與風險,充分告知病人,經其同意後,給予符合條件個案口服治療。

 衛福部強調,阻絕病毒最有效的方式還是減少外出、避免群聚、配戴口罩、勤加洗手、消毒環境。衛福部呼籲民眾確實遵守政府防疫措施,守護自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