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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1蘇秀慧/台北報導

政院拍板 員工教召享減稅

 行政院會20日通過「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未來後備軍人接受召集達五次者,由召訓機關或部隊發給召集獎金;僱用被教召後備軍人的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可享減免優惠,給付員工薪資的150%得自申報當年度所得額減除。

 還包括後備軍人解召一年內,至國軍所屬醫院、購物中心、國軍英雄館住宿,均享免掛號費及購物住宿等優惠,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為強化後備戰力,全民防衛動員署1月1日已成立運作,並推動「一年一召、一次14天」新制教育召集,於第一季至第三季試行、第四季總檢討,每年訓練能量約1萬5,000人。

 全民防衛動員署長白捷隆指出,為保障後備軍人接受召集相關權益,減少召集期間對企業營運衝擊,以利達到「廣儲後備能量」及「提升後備戰力」目標,因此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

 在租稅優惠部分,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員工因教召請假期間薪資,得就被教召後備軍人薪資金額的15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的所得額中減除,但若這份薪資金額已適用其他法律規定的租稅優惠者,則不適用上述規定。此外,修正草案明定,後備軍人接受召集期間應給公假,並核實發給薪資。

 獎金部分,白捷隆表示,接受教召及臨時召集訓練的後備軍人完成訓練合計達五次者,由召訓機關或部隊發給召集獎金。

 在就醫住宿及購物優惠部分,接受召集訓練的後備軍人,自當年度解除召集之日起一年內,至國軍醫療院所就醫享免掛號費優惠。後備軍人自當年度解除召集之日起一年內,至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所屬福利站購物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所屬國軍英雄館繳費住宿,也均享有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