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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9林欣吾■台灣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兼三所所長

「數大」如何能「美」!?

大數據開始於數位網路應用的日益普及,最早的定義看重數據累積速度、數據數量及數據多變的「3V」,不過「3V」這樣的定義特性,或許有利於處理「大數據」技術的開發,對於大數據如何創造價值,甚至創造營收、增加客戶及獲利,其實幫助有限。在國際上,已經有許多以「大數據」為基礎在國際市場競逐,台灣仍須更多策略布局及努力!

 期待能透過大數據創造營收,最重要的就是必須要能擁有大量資料,或更為厲害的是擁有自動累積資料的機制。最典型,最早以大數據為基礎的營運模式,就是Google、Amazon、FB及Apple,而Netflix、Uber及Grammarly等業者則是後起之秀,同時類似的營運模式在不同地理市場區域也演化出線,這些著名、且成功的個案都是建立起自動累積資料的機制。

 更深入看,Google是提供人們更便利的使用網路來累積人們偏好的資料,Amazon是提供買方更便利的網路採購以累積消費者資料,FB是提供各種不同類型社群互動、訊息交換機制以累積人們動態及往來資料,Apple以其傳統的軟硬體體驗優勢圈起了「果粉」,Netflix是針對傳統影視的需求,將「隨選視訊」轉變成「精準提供視訊」,至於Uber掌握到了計程車費率受管制的限制,而成功切入市場。而知名獨角獸Grammarly,則是從妥適場景的英文寫作服務為起點,透過提供服務持續精進到各種場景所需的英文寫作服務。

 傳統軟體大廠,如Microsoft後來也開始大幅轉向,從過去銷售軟體逐漸轉變成收訂閱模式,傳統日本電子大廠Sony,也經歷多回的轉型後,2021年也開始轉向以娛樂內容為核心凝聚「粉絲」社群的營運模式,嘗試透過「鬼滅之刃」等知名作品,藉著電影、動漫、遊戲及音樂等不同形式內容的連結及滾動累積出粉絲社群。

 從以上這些國際業者的成功經驗,或營運模式轉向,可以發現到這些以大數據為基礎業者的營運模式核心,在於掌握到人們「特定的價值需求」,建立可自動累積資料數量的「服務機制」,然後再發揮出所掌握資料的價值,提供其他客群進一步的服務而創造營收。這才是所謂「羊毛出在狗身上,豬來買單!」背後的經濟邏輯。

 台灣也有許多業者嘗試以「大數據」為基礎的業者或平台:相應於Amazon,台灣也有許多電商平台,而且近年競爭激烈;相應於FB社群,台灣也有PPT、Dcard及痞客邦。只是,台灣這些平台,大多仍無法跨出華文市場。

 在國際市場上,台灣製造業相對具競爭優勢,過去幾年政府透過補助及租稅獎勵,大力推動智慧製造,製造業者們也藉著製造流程累積了許多「大數據」,這些「大數據」藉著AI、數位雙生技術,對於製造場域的成本及效率有相當大的助益,對於開發新產品的速度,應有機會逐步發揮。不過,相應於國際業者們創造出在市場上滾動經營客群的模式而言,似乎還缺了些主動創造營收獲利的味道。

 台灣在國際間最知名的資料庫,應該是「健保資料庫」,畢竟台灣的醫療保健指數(HealthCareIndex)名列全球領先地位,健保制度更是為先進國家所標竿。台灣優質的健保制度,可藉著提供台灣人維繫健康的重要價值需求而累積出資料。雖然,學研機構非常希望藉著這樣的機制,能夠進一步創造價值,只是健保資料為特種個人資料,如果期待直接在國際上創造營收,而不是為在地的人們提供服務創造價值,恐怕得耗費更大的成本,優先順序上勢必得細細斟酌考量。

 累積大數據,藉著大數據當作新的資源「投入」,進而形成創造價值、營收及獲利,應該是個新興且重要的「大趨勢」。台灣業者如要搭上這波趨勢,在大數據提供價值對象、策略作法、先後順序上,政策上得有多方的配套予以協助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