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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9李武忠■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

輸中農漁產品遭禁的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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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鳳梨、蓮霧、鳳梨釋迦,相繼因蟲害問題遭到中國海關祭出禁令。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的鳳梨、蓮霧、鳳梨釋迦,相繼因蟲害問題遭到中國海關祭出禁令,儘管遭驗出是事實,但台灣官方認為這只是少數案例且已經大致改善,中國官方卻依舊未解除禁令,顯係蓄意刁難,除向世界衛生組織(WTO)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委員會(SPS)例會提出「特定貿易關切」外,還預告接下來柑橘、石斑魚或午仔魚這些主要仰賴中國市場的農漁產品,都很可能會成為中國對台報復施壓的項目。

 日前大陸海關又通告台灣兩家輸中的活石斑魚,被檢出含有不當的藥物殘留(隱性還原性孔雀綠、結晶紫),將暫停受理進口業務,導致國內石斑魚業者人心惶惶,深怕噩夢成真。畢竟短期內想找到另一個如中國大陸般具有地利之便、廣大消費力及相似消費習性的市場,實屬不易,其中涉及運輸、關稅、通關檢疫、在地產業反彈、消費習性、有無競爭力等關卡,連政府都未必有辦法做到(蔡政府大力推動的新南向政策績效不佳,尋求加入區域經貿合作組織連連失利),單憑農漁民之力,根本無力達成。例如政府花費大筆經費補助業者開拓中國以外的市場,宣稱成果良好,然而根據海關出口資料2021年台灣鳳梨總出口量為29527公噸,總金額為3805.8萬美元,仍較2020年出口數量46285公噸,總金額5592.0萬美元分別減少36.2%,31.9%,不宜輕言棄守中國市場。

 這些年中國大陸的石斑魚養殖產業蓬勃發展,產量和規模已遠遠超過台灣,不僅擁有低生產成本,且離消費市場近,品質也不差,市場競爭力逐年提高,台灣產的石斑魚非不可替代性,且此次中國大陸官方僅暫停被檢出含不當藥物殘留檢驗的石斑魚養殖戶辦理通關,未如針對水果般採全面暫停進口方式,也透過「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台通知台灣,作法明顯不同,不應過度政治解讀、反而添亂。

 鑒於台灣石斑魚出口仍仰賴中國大陸(2021年出口到中國的石斑魚活魚總計6121噸、產值為5478.6萬美元,佔總量的91.6%及91.8%),台灣政府若還在乎大陸市場,應就事論事,在目前兩岸互信基礎薄弱的氛圍下,建議蔡政府在針對出事的養殖戶進行複檢時,應委託具「公信力」的檢驗機構及學者,親自現場隨機採樣,送檢驗,整個過程須公開透明並作成影帶,主動提供對岸參考以昭公信,並全面加強對國內養殖池魚,食用安全檢驗全面把關,以免再被檢出後遭全面禁運。

 另,有出事養殖戶喊冤並未出貨,他的報關資料係「被盜用」,茲事體大,所言若非事實,蔡政府應該立即對外澄清以免誤導;若所言屬實,代表台灣活石斑魚出口整個流程,確實存在嚴重疏漏。茲事體大,蔡政府應立即亡羊補牢(有關「借單」出貨過去即曾困擾活鰻及台灣鯛出口,解決對策可供參考),以免一錯再錯,導致整個石斑魚養殖產業遭到重創。

 重視食安已經成為普遍共識,台灣農漁產品想要順利行銷國內外市場,就不要找太多藉口(如政府早已禁止使用、係屬環境值、底泥殘留等等)反讓問題複雜化,也顯現缺乏承擔,應該透過區塊鏈和追溯體系,確保整個產銷供應鏈的食用安全。

 建議可參考以往輸日鰻魚的做法,除既有的海關檢驗規範外,由養殖業者、出口商、販運商、貿易商,共同研商訂定外銷活石斑魚藥物殘留「自主檢查」實施要點(增訂相關罰則),多一層把關,也展現業者對自家產品及消費者的重視。食品安全不能只靠檢驗,關鍵在養殖,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