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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9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打炒房 鎖定3樣態

銀行助長炒房或養地,列入今年金檢重頭戲,抓到就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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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強化不動產授信管理措施

 金管會和中央銀行再攜手,將揪出放任、助長炒房的金融機構,並列為今年金檢重點。金管會18日邀集金融機構總經理、總稽核,列出三種常見助長炒房的貸款態樣,包括建築購地貸款多次展期未興建、購置工業區土地貸款案多次展期未興建,銀行卻未收回部分款項或調高利率,還有以人頭戶申貸來假理財真炒房。

 銀行助長炒房或養地,除了被列今年金檢重點項目、抓到要重罰,銀行局也正在檢討拉高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預計最快今年6月計算資本適足率時將會適用,即承作過多成數過高不動產放款的銀行,資本適足率恐會下降,銀行不是要收回放款,就是必須增資。

 檢查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由於中央銀行已訂出土融18個月內須動工開發的新期限,銀行若再遇到購地貸款到期展延,或新購地貸款契約,都要依此規定明訂18個月期限,並要有未履約的懲罰性條款,不能再放任借款人「養地不建」。

 金管會列出要重點檢查的三大金融助長炒地或炒房態樣,一是建築購地貸款或周轉金授信案,有多次辦理續約展期仍未動工興建,且銀行未在展期時要求借戶收回部分貸放資金或調高利率;二是購置工業區土地貸放案,歷經多次展期仍未動工興建,甚至在展期時調降貸放利率;三是投資客利用投資理財課程,誘導民眾組成炒房團,向銀行融資,貸放後有由代書以現金提領貸款資金。

 張子敏表示,先前一般金檢時,發現有銀行承作所謂「零元炒房團」的貸款,發現幾種銀行應注意卻未注意的缺失情況,一是銀行授信人員去所謂上課地點集體對保,卻未發現這是集體購屋投資;二是合約金額出現多處錯誤,銀行也未發現;三是貸款是由第三人還款付費;四是有代書提領現金還款,銀行也沒有發現,這類購屋有拉高房價申貸、人頭戶申貸、偽造職業與收入等違失情況。

 這些被查到缺失的金融機構都要限期改正,張子敏並表示,去年不動產專案金檢的十家銀行及三家票券公司,都要針對缺失繳交改善報告,另外亦有金融機構是在一般金檢被查到缺失,同樣要繳交改善報告。(相關新聞見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