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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蘇秀慧/台北報導

政院拍板吸菸年齡調至20歲

全面禁止電子菸、加味菸,違者開罰2千~1萬元,並納管加熱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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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相關修法重點

 行政院會13日通過「菸害防制法」、「菸酒稅法」修正草案,將禁止吸菸年齡由目前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全面禁止電子菸、加味菸,並納管加熱菸,違法輸入最高開罰5千萬元,同時擴大禁菸場所。

 此外,修正其他菸品計稅方式,修正後比照菸捐,每公斤或每千支徵收1,590元,從高課徵,避免造成低價菸。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菸害防制相關修法是展現政府的態度,期待立法院下會期能成為優先法案,盡早通過。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表示,考量國際已出現多起電子菸造成嚴重肺傷害,甚至致死案例,台灣也曾出現肺傷害高度可能個案,且電子菸具有導引青少年及未曾吸菸者使用菸品入門效應,因此這次修法全面禁止包括電子菸在內的各式類菸品。

 未經核可上市新類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等,或已上市,因業者改變成分或製程等,導致有未知健康風險之虞菸品,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

 吳昭軍指出,草案若獲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會依法將加熱菸等菸品公告為指定菸品,但業者製造、輸入之前,要提出相關健康風險評估,且經審核通過後,才可製造、輸入與販售。

 這次修法禁止加味菸,禁止菸品添加具有花香、果香或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公告禁用的添加物;另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由35%增加至85%。

 為提高吸菸年齡,將禁止吸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未來未滿20歲者若吸菸,將處2千~1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若個人違法吸食電子菸或未經核可加熱菸,也是開罰2千~1萬元不等。

 依據草案內容,未來若違法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包括電子菸在內的各式類菸品,將處1千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鍰;加熱菸等若未經審核通過,就製造輸入與販售等,最高也可開罰5千萬元。

 這次修法擴大禁菸室內外公共場所,將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酒吧、夜店則列為得設吸菸室的禁菸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