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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2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上市櫃公司股東 持股5%將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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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法修法重點

 推動證券市場持股更透明,金管會11日宣布,規劃修正證交法,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降到5%,依2020年底的統計,將多出3,266位股東要被公告,及持股每變動1%亦要公告。另,證券相關事業內控不佳或財、業務疏失,最高罰鍰也將由480萬元拉高到600萬元。

 此修正必須預告60天後,送行政院與立法院審議,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希望爭取2022年底完成,公告門檻降低因為有一年緩衝,所以最快2023年底上路。

 證交法此次修法有兩重點,一是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的門檻由現行10%調降到5%,公布後一年施行。二是提高證券相關事業的罰鍰上限,由現行480萬拉高到600萬元。

 金管會強調,證交法43之1條意在讓公司股權重大異動的資訊,能即時且充分公開,讓投資人及主管機關能知悉股權大量變動的由來與趨向,進而瞭解經營權及股價可能產生的變化,同時參考美國、日本等多數國家都以5%為大量持股申報門檻,台灣2020年第一季起上市櫃公司財報已要求揭露持股逾5%的股東資訊,評估影響並不大。

 據證期局統計,2021年10%以上持股及1%變動的申報件數是557件,2020是565件,未來降到5%,公告筆數會增加,現行是用紙本申報,且要在重訊公告,之後會有配套措施,即可用電子申報及公告。

 蔡麗玲表示,2020年12月底上市櫃與興櫃公司,持股5%以上但低於10%的股東共3,266人次,持有1,390家公司的股票,等於平均一家公司多出兩位申報人數,影響性可接受,降低申報門檻後,未來在公司治理上會更有效,且對投資人來說會更透明。

 至於提高證券相關事業的罰鍰上限到600萬元,是針對券商等未完善建立或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違反有關財業務或管理規定,對自身或客戶導致重大損失或影響市場秩序及公平性,拉高罰鍰以強化遵法性,適用對象包括券商、證金公司、證券輔助人、券商公會、證交所、櫃買中心等。

 蔡麗玲表示,之前投信投顧法也已拉高罰鍰,從300萬元拉高到1,500萬元,就是維持各業最高罰鍰是最低罰鍰的25倍,券商最低罰鍰是24萬元,最高是600萬元,投信顧則是最低60萬元,最高1,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