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1785)公司派獨董吳昌伯執意於27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闖關行為遭到投保中心質疑,28日還為此特地在自家網站發布新聞稿,認為吳昌伯執意召開股東會,行為重大違反法令,該股臨會召開應屬無效,並要求吳昌伯應遵守法院執行命令,停止於1月3日進行集會。
光洋科股臨會27日強行闖關,引發投保中心關注,當日還特別派員出席股東臨時會。
投保中心表示,光洋科公司股臨會依據法院執行命令,本不應召開,法院人員亦進入本次股臨會會場送達、宣讀執行命令,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並於會前停止辦理股務事務,該股臨會已經不具有適法性,惟獨董吳昌伯卻仍執意開會並作成臨時動議決議,乃公然挑戰公權力違反法院執行命令。
投保中心指出,觀其現場及會場狀況,秩序混亂,報到程序緩慢,投保中心在進入會場後即發現工作人員已開始計票,旋即宣布投票時間截止,會場未見主席且未受理投資人發言,股東及投保中心於會中擬發言提問,均受強烈干擾且無人回應,會中司儀並逕宣布臨時動議投票結果將本次股臨會延至111年1月3日再行召開,然基於股臨會召開既屬無效,此等決議當不具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