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規劃於六年內以適當方案、適時處分彰銀持股,第一波在6月10日透過公開市場出售2億股彰銀股分,12月23日台新金董事會再通過第二波處分計畫,包括發行上限3億股的己種記名式交換特別股,及上限50億元的無擔保交換公司債。
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表示,由於乙種特別股實際發行股數,及交換債發行金額目前均當未確定,因此無法推算可折計處分多少彰銀持股。可確定的是,後續仍將依原計畫,在六年內採三種工具出脫全部持股。
這次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己種記名式交換特別股,發行股數以不超過3億股為上限,每股面額為10元,即發行總金額不超過30億元範圍內,發行價格則是每股15.90~23.6元,發行前將參酌市場狀況,於發行價格範圍內訂定每股發行價格。特別股10%員工認購或配發,10%為公開銷售,80%由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
台新金控也通過第一次無擔保交換公司債發行,總面額上限50億元,面額每張10萬元,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的100.5%發行,發行期間3年,將採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承銷,買回條件包括當彰銀普通股在集中交易市場收盤價格連續30個營業日超過當時交換價格達30%,或台新金交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