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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蔡惠芳/台北報導

業者怨:打炒房變成打建商

認為政府對於「炒房」的標準模糊而易生爭議,質疑是衝著建商而來...

 近期不少建商私下質疑和抱怨,政府口口聲聲說是要「打炒房」,但是種種新措施,幾乎都直接衝著建商而來,儼然變成「打建商」!內政部次長花敬群22日回應稱,「並不是這樣」,但如果建商有疑慮,可以持續多跟政府主管機關溝通、反應。

國家住都中心第一筆公辦都更案台北市「捷運圓山站西側公辦都更案」,22日舉辦正式開工動土典禮,代理董事長、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在典禮後,針對打炒房新五招又作出回應。

上周內政部宣布祭出限制預售屋換約等五大打炒房措施,震撼房市,也引發房地產業界質疑,大家都不歡迎炒房客,打炒房已獲得業界認同和支持,但種種打炒房措施,卻因認定炒房標準模糊而易生爭議,也似是衝著建商而來,因此被業界高度質疑:「打炒房變成打建商」!

 外界質疑,針對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的炒房行為,如何落實執行3年刑責?花敬群表示,因為當前的炒房行為實在太囂張,因此必須修法,修訂「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也因此會取得法源依據,來落實執行刑責。

 但對於炒房行為,要怎麼認定、怎麼開罰?花敬群回應,會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是行政罰鍰,只要查證屬實,有炒作行為,就會據以開罰。至於有關3年徒刑部分,就需要由內政部、或地方政府,任何一方提出訴訟,且在經過由司法判決程序確定有炒作行為之後,才能定案,但這一個階段,要如何執行,還需要再討論。

 花敬群指出,炒房行為若有實際發生,並有具體證據時,可先從既有的公平交易法等行政罰等開始,如果炒作行為還是肆意擴大,進而影響社會,甚至整體交易秩序,才會用刑法角度提告,但最終還是要由司法機關作最後認定。

 至於什麼叫「炒作」有具體證據?花敬群表示,例如台中出現有人捧著千萬現金排隊搶買房、還有台南出現排隊搶紅單等,原則上這就符合行政罰的規範,如果擴大到引起社會嚴重騷動,甚至引發仿效,對社會造成危害,中央、地方都可以提起刑事訴訟。

 至於內政部打炒房五大措施,什麼時候可以正式上路實施?花敬群表示,由於要修訂「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要看立法院修法、審議過程,估計明年1月應該是來不及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