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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8林昱均/台北報導

新稅捐稽徵法明陸續上路 重大逃漏稅 最高罰一億

延長欠稅大戶追稅期至2032年,民眾輕微逾期繳稅,財部擬降低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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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稅捐稽徵法重點

 總統府17日宣布施行新版稅捐稽徵法。財政部表示,主要重點為:自12月19日起,將延長欠稅大戶追稅期至2032年,同時也會提高不正當逃漏稅罰金上限至1億元。另外,財部擬從2022年起,針對逾期繳稅減輕滯納金上限。

 過去我國不正當方法逃漏稅的刑事罰金上限僅6萬元,依照刑事罰優先於行政罰規定,間接形成逃稅漏洞,最著名的,即為名醫逃漏稅事件。

 財政部指出,為維護租稅公平,本次規定,自總統公布後三日內(即19日起),將不正當逃漏稅罰金上限提高到1千萬元,同時也增訂重大條款,若個人逃漏稅在1千萬元以上、營利事業漏稅額在5千萬元以上案件加重處罰,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元~1億元罰金。

 至於教唆或幫助不正當逃漏稅者,刑事罰金也從現行「6萬元以下」提高為「100萬元以下」。

 朝野立委在法案協商期間加入第23條,即為陳年欠稅大戶共338億元欠稅案延長落日條款。藍綠一致同意,將追稅年限延長十年至2032年3月4日。其追稅期經過兩次延長,分別各延長五年,這次則為延長十年,在前兩次延長期間,共追回17億元欠稅款,財政部表示,未來將持續追稅。

 針對民眾輕微欠稅案件,財政部則放寬規定。例如逾期繳稅者將降低裁罰上限,滯納金改為每三天加徵1%稅額、最高10%,施行日期尚待行政院公布,但財政部規劃從2022年起上路,若以稅額100萬元而言,未來滯納金上限稅額約減少5萬元。至於逾期30天未繳稅,一般來說將移送強制執行,但若先行繳納一定比例稅額可暫緩執行,現行應繳納稅額比例為1/2,自19日起降為1/3。

 財政部還指出,本次修法另一大重點,有變更退稅請求權時限。若為納稅義務人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申報錯誤,溢繳稅款退稅請求權由現行「5年」修正為「10年」;若可歸責政府行政錯誤導致民眾多繳稅,退稅請求權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