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11202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打炒房再出招 緊盯銀行不動產保證業務

 房價愈打愈高,金管會再出招。金管會1日公布,將強化控管銀行不動產保證業務,對國銀辦理不動產業保證將併同建築貸款緊盯集中度。若銀行不動產放款加計保證後,集中度比率增加顯著,將要求提報改善計畫及研提控管措施。

 但銀行局指出,目前若加計此指標後來看,銀行集中度比率變化不大,僅一家中小型民營銀行集中度比率增加較多。

 過往建商籌資除向銀行借建築貸款,還可以透過銀行保證業務發行商業本票、公司債籌資。但過去金管會緊盯的銀行法72之2只有規定不動產的「放款」,沒有規範到銀行不動產「保證」業務。

 金管會指出,截至2021年6月底止,全體本國銀行辦理建築貸款加計不動產業保證占放款及商業本票與公司債保證總額之比率為9.45%。

 銀行局指出,國銀辦理商業本票及公司債保證餘額6,042億元,其中對不動產業保證為1,961億元,以本項新指標來觀察,銀行集中度比率的變化不大,相較同期,本國銀行對建築貸款2.96兆元,放款總額32.81兆元,銀行承作保證規模不大。

 金管會為強化銀行對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即日起要求銀行辦理商業本票或公司債發行人為購置或興建不動產,而以不動產抵押發行商業本票或公司債所為之保證業務時,亦應比照「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相關條件、額度限制與其他控管措施,列入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規定。

 金管會日前已要求票券業對不動產業辦理保證不得超過全體保證餘額的三成,本次則是針對國銀辦理不動產業保證併同建築貸款檢視集中度,顯示金管會意在防止「保證」業務成為政府打炒房的漏洞。

 銀行局指出,考量銀行辦理授信業務主要仍以放款為主,並搭配辦理商業本票或公司債保證,不若票券金融公司之授信以辦理商業本票保證業務為主,故就銀行信用資源集中度控管而言,不宜單就保證業務予以控管,而應就整體授信業務予以考量。

 金管會強調,銀行辦理不動產授信業務,應落實執行授信5P原則,避免信用資源流入非實質需求,並應依據自身風險承受度,對整體不動產授信業務進行授信限額及集中度控管,並強化各項貸後管理。另外,基於風險管理基礎,適度評估增提備抵呆帳,以厚植風險承擔能力,強化經營體質。(相關新聞見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