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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文/黃全興

臺灣立方桃園電廠 開工動土

首座民間投資再生能源電廠,使用歐盟及環保署標準固態燃料,供應可靠及穩定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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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與臺灣立方公司再生能源電廠動土貴賓合影,環保署廢管處副處長劉瑞祥(左四起)、桃園市政府秘書長黃治峯、睿方企業管理公司董事總經理沈琛華、臺灣立方能源執行長鄭奕強、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臺灣美國商會執行長Andrew Wylegala、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商務官Wellington Chu。圖/黃全興

 睿方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臺灣立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臺灣立方)11月12日於桃園科技園區舉行開工動土儀式,啟動台灣首座民間投資開發及興建的再生能源電廠。不同於一般使用石化燃料的電廠,該電廠係使用國內生產符合歐盟及環保署認定標準的固體再生燃料進行發電。

 臺灣立方此次的創舉正符合現正舉行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6)的討論重點,降低碳排放量。此專案的核心目標即是將事業廢棄物轉換成燃料,以減少與碳相關的燃料使用,達到減碳的目的。一旦進入維運期,電廠不僅減少了對石化燃料的依賴,而且進一步支持政府的循環經濟政策和台灣能源自給自足政策,其高發電效率亦已獲得能源局認可為再生能源設施。

 此項專案係為響應政府推動再生能源及促進循環經濟的政策目標而設立,並獲得經濟部、環保署及桃園市政府的支持,目前已完成前期開發興建所需的相關證照及申請作業。

 12日的開工動土儀式,不僅僅是實現了臺灣立方投資臺灣的承諾,更是象徵臺灣推動再生能源的目標正一步步的向前邁進。

 「3年內,我們將以一種全新的再生能源型態供應穩定的電力以解決傳統再生能源容易受天候影響的問題。」臺灣立方執行長鄭奕強表示,該公司投資台灣設立再生能源電廠的目標,正是為臺灣目前遭遇的問題提出另一種可行性的解決方案。

 環保署正在推動的固體再生燃料的政策在歐盟及日韓等國家已推行多年,透過燃料化的技術的使用,可以將工廠及事業單位在製造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製成燃料,並且提供給臺灣立方的電廠使用。

 而依據國外的研究(Estimated CO2 Emissions and Analysis of Solid Recovered Fuel)指出,使用固體再生燃料相較煤、石油,甚至天然氣擁有更低的碳排放,同時亦可以透過燃料化的技術取代焚化的技術,降低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全力支持臺灣立方的睿方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部設於美國從事全球基礎設施資產的投資和管理,主要投資市場覆蓋北美、歐洲、亞洲和南美等經濟快速成長的地區。長期以來,睿方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領域包括從事可再生能源、公用事業、交通、物流和電信設施,在台灣投資的其他項目包括從事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投資和運營的台灣和暄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立方除了致力對桃園地區再生能源發展的支持,為美國大型基礎建設基金睿方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台灣的投資平台,台灣美國商會以及歐洲商會的重要成員,將全力支持台灣綠色能源相關基礎建設,並深化台美經濟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