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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李武忠■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

善用海洋治理有助糧食安全

極端氣候帶來的嚴重複合型災害國人有目共睹,如何有效應對氣候變遷已成為全球首要課題,而海洋原本在緩衝地球氣候系統和降低全球變暖速度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海洋每年吸收和儲存 2.4~4.5億噸碳),尤其漁業的低碳足跡,使得野生捕撈的魚被視為當前地球上最健康、最環保的蛋白質來源(魚類或貝類等水產品生產100g蛋白質只排放1.1kgCO2,遠低於豬肉生產同重量蛋白質需要排放7.6kgCO2低)。

 魚類有助於調節海洋中的碳含量,在全球碳循環扮演重要角色(海洋深層的碳中,魚類封存的碳占16%)。尤其隨著陸上耕地面積減少,全球人口持續增加,據聯合國報告去年全球至少1.55億人面臨重度糧食不安全,海洋已成為人類越來越重要的營養來源,如何與海洋和諧共生,已成為全人類面臨的共同課題。

 事實是氣候變遷正在對全球海洋生態系統產生嚴重的影響,反映在水溫、酸鹼度、溶氧量、鹽度、洋流形態等變化,威脅海洋生物的豐度和多樣性也改變魚類洄游路徑,加以長期被人們忽視的海洋塑料垃圾污染,更加重海洋永續發展的困難度,需有計畫減少過度捕撈、塑料垃圾、化學污染等。當前國際間圍繞海洋劃界、捕魚海域、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海上航道使用等產生的紛爭(如近日南海局勢緊張、法英捕魚權爭端等),不僅造成區域動盪,更嚴重危害全球海洋生態與永續。

 海洋環境惡化漁業首當其衝(全世界大約有2億人靠捕魚為生),不僅亞洲海洋生態系統被推向崩潰邊緣,也損及海洋對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貢獻,氣候變遷不僅降低了魚類最大可持續生產水準(MSY),也降低海洋的碳匯能力,而全球超過30億人依賴魚類作為蛋白質的主要來源。

 歐盟為了實現海洋保護,採取了設置魚類恢復區和海洋保護區並採取動態、靈活和有力的管控措施;日本政府制定新的漁業改革法案,調整漁業許可制度暨漁場利用制度,建構新的資源管理體系;中國大陸則實施伏季休漁,總量管控捕撈能量和數量,公海(high seas)自主休漁措施;耕海牧漁,全力打造藍色糧倉。

 為扭轉人類對生態系統(包括農田、森林、草原、山區、泥炭地、城市、淡水和海洋)的破壞,聯合國將2021-2030年定為「生態系統恢復十年」,鼓勵全球進行造林、護林、清理河流和海洋汙染等行動,以應對生物多樣性喪失、氣候破壞和污染加劇的三重環境威脅。這些對於恢復海洋生態系統功能,補充魚類種群和提供碳匯緩解氣候變化至關重要。

 極端氣候已經成為常態化,而台灣處於極端氣候熱區,尤其台灣陸上耕地面積有限,且天然災害頻發,對台灣農漁業已產生嚴重的影響,除稻米供應無虞外,其他穀物需仰賴國外供應則潛藏危機,台灣身為全球漁業重要成員,若仍消極被動的採取現有的漁業管理措施,過度依賴補貼救助,仍然以陸上魚塭養殖為主,將加劇氣候變化的負面影響,畢竟有效的管理是保護魚類資源的最佳工具,也是可持續發展的唯一途徑。

 而完整的科學數據和資訊正是改進漁業管理的關鍵,台灣在這方面卻相當欠缺,每每形成政策制定的盲點,也埋下台灣周邊海域漁業紛爭。台灣政府應迅速整合相關部會避免各自為政,將沿海生態系統相關資訊及提高漁業的復原力,納入制定海洋發展戰略的重要因素,畢竟海洋是人類從事經濟社會活動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