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掀起元宇宙熱,台灣是否亦會發展虛擬通貨?金管會主委黃天牧8日在立法院透露,金管會推出證券型代幣(STO)相關法規已兩年,但至今仍無人申請,證期局目前正在檢討,「有可能」進一步放寬。
證期局局長張振山表示,STO相關法規其實是櫃買中心的發行辦法,櫃買中心10月完成檢討報告,但金管會覺得範圍太小,所以決定全面檢討,希望能讓相關門檻下調,預計年底前可對外公布放寬內容。
STO分為發行人及STO交易平台,目前兩者都沒有任何一件申請案,金管會應該是會檢討STO交易平台設立門檻,目前資本額需要1億元、營業保證金1千萬元,受理STO募資金額合計不得逾1億元,且受理第一案後滿一年才能受理第二案。
張振山表示,有意做STO交易平台的多半是科技業者,要申請成為證券商,需要建置券商的內控及法遵,有業者表示「看不懂」;現行國內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亦有來探詢過,但也還沒有申請。
STO即依法申請發行的證券型代幣,金管會在2019年時規定,若非國內上市櫃公司,募資規模在3千萬元以上,即必須申請為STO,納入證交法管理,商品具有投資性及流動性,視為有價證券。投資者必須是專業投資人,若是專業投資的自然人對單一STO投資上限30萬元,專業投資法人則沒有投資上限。
至於特斯拉執行長穆斯克在推特上發行投票,詢問粉絲是否應出售10%的特斯拉股票,立委在財委會質詢,若穆斯克在台灣,算不算違法?黃天牧回應,社群媒體上算是對特定人還是不特定人,及是否有操縱價格,要視個案及情境判斷,但台灣大股東要釋股依證交法22-2條,必須事先公告,所以若穆斯克在台灣,是真的要釋股還是虛晃一招,金管會會知道。
金管會表示,台股有盤前、盤中及盤後交易,任何訊息若可能影響股價,都須要非常謹慎,台灣上市櫃公司大股東不可能在臉書或社群媒體上談釋股、執行庫藏股等問題,有些是要經董事會決議,有些要事先申報,否則就有違法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