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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4朱漢崙/台北報導

房貸業務 氣候風險也要列入

 未來僅一般的傳統高碳排產業放款或投資被列為進行氣候風險揭露的當然名單,連房貸業務也必須進行氣候風險的揭露。據悉,金管會對於氣候變遷財務揭露的最新要求,未來連國銀的房貸業務都必須據此進行揭露,最起碼必須揭露高氣候實體風險的授信金額佔總房貸授信金額的比重,因此可能更進一步牽動銀行的差別化訂價。

 不僅如此,各國銀的自有不動產,或是所持有的擔保品,金管會也要求必須在進行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時,交待面臨高氣候實體風險的房地產資產金額,占其總資產金額的比重。

 其中房貸為絕大部分國銀的重點業務,但在金管會要求進行氣候變遷風險揭露之下,金融圈人士指出,包括容易下暴雨、受風災衝擊、或地震頻繁地區的房貸業務量,未來都成為必須揭露的重點。

 影響所及,銀行業者評估,在揭露之後,金管會應會要求相應的提存增加,由於這類風險管理相關成本增加,因此應會牽動銀行業者對於房貸業務作更進一步的氣候變遷「差別化訂價」。

 此外,為TCFD作準備,繼民營銀行之後,公股銀行已相繼投入熱身,其中,彰銀除了率公股銀行之先完成國際機構BSI(英國標準協會)對於TCFD的第三方認證評比,且取得最高評等,彰銀亦雙管齊下,一方面調高綠能授信的限額1%,另一方面對高耗能產業調降授信及投資比率2%。據指出,其他行庫也將陸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