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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朱漢崙/台北報導

電動自行車 納入強制險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5日初審通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第五條,將電動自行車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投保範圍,車主若未投保處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草案後續提報立院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由黨團協商,施行日期將由政院決定。

 影響所及,未來全台超過50萬輛電動自行車都要納保。提案立委,也是財委會召委鍾佳濱表示,電動自行車近幾年來已越來越普遍,但卻未納入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範圍,另一方面相關交通事故的傷亡人數卻逐年增加,在車主未投保強制車險的情況下,使受害人只能轉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致使特別補償基金產生虧損,因此才提出修正草案,將電動自行車納入強制車險的範圍。

 此外,財委會也在25日同步通過修正第49條條文,電動自行車投保義務人若未依規定投保,將處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而倘若保險期間屆滿超過六個月仍未再訂立保險契約,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備詢時坦言,由於強制險理賠損失率較高,使產險公司的保費和理賠因此入不敷出,目前得靠特別準備金挹注。對於立委質詢未來將如何解決保費收入與理賠差額的問題,她表示,除了對一般汽機車檢討費率和節省費用率之外,另一方面未來對電動自行車應採取長年期保單,以提升投保率,同時在退還保費上也會有配套措施,讓手續更加簡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