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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連三年罰鍰逾2億元 金融機構違規 重罰成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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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金管會將持續檢視金融機構對大陸曝險金額。圖/王德為

 金融機構的上千萬元罰單將成常態。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7日回應立委質詢時表示,銀行、保險等各業法罰鍰上限已提高,未來若金融機構不法或違規情事有具體事證,則重罰「趨勢會延續下去」,但若金融業者自己作好風險控管及法律遵循,未必會吃大罰單。

 據金管會統計,今年前八月銀行、保險及證券金融機構的罰鍰已逾2.18億元,且這部分未含上市櫃公司罰鍰,2021年金管會的罰鍰預算是2.51億元,全年應會達成預算數。但黃天牧也表示,由於到年底還有三個多月,目前無法預期是否還有重大裁罰案。

 2021年是金融業好年冬,金管會統計,銀行業前七月稅前獲利2,476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137億元;證券期貨業前七月稅前則賺894億元,同比亦增494億元;保險業前七月稅前獲利則有3,192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88億元。金融三業前七月稅前獲利6,562億元,創歷史同期新高。

 黃天牧強調,金融業獲利表現佳是歷任主委努力的成果,但他認為金融發展與金融秩序維護必須同時兼顧,尤其是對消費者權益及不法、不當行為的處理,立法院已通過將金融相關行業法,即銀行法、證交法、保險法的最高罰鍰金額提高,因此未來對金融機構罰款,若有具體事實,「(重罰)趨勢會延續下去」,但若金融機構法遵風控作好,不一定會被處分到,所以一部分責任是在金融業自己。

 近期金融業被重罰的案例多是理財挪用客戶資金,動輒一案就是1、2,000萬元,壽險業若是資金運用有重大疏失、內控不良、損及保戶權益,一罰也是數百萬元到千萬元不等,投信近年也因有弊案,一罰也是數百萬元,所以金管會2019~2021年的全年罰鍰都是2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