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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林昱均/台北報導

第二批太陽光電標租 標脫率57%

 財政部國產署23日開標今年第二批太陽光電標租案,7宗標的共標脫4宗,標脫率為57%,標脫案件包括花蓮鳳林案、苗栗縣竹南案、嘉義大林案、台中沙鹿案等,合計每年售電收入約2,886萬元,20年商機約5.77億元。

 官員指出,本次標脫案件以花蓮鳳林為最大案,其面積為4.5公頃,業者投標預定裝置容量約為5,200KW,若是依照今年下半年地面型光電躉購費率每度3.7236元來估算,花蓮鳳林案每年售電收入高達2,420萬元、20年的商機上看4.84億元,而且該案投標回饋金比率為4%,國產署每年可以獲得約97萬元,估計20年可以拿到1,940萬元。

 其它三宗標脫案件包括苗栗縣竹南案、嘉義大林案、台中沙鹿案等,合計面積僅0.84公頃,每年售電收入合計466萬元,20年商機約0.93億元。

 配合行政院2025年20GW太陽光電政策,經濟部能源局指定國產署2025年光電目標為606MW,其中2020年為5MW、2021年為96MW、2022年為121MW、2023~2025年分別為128MW。

 為了衝刺光電目標,國產署自2019年起每年固定推出兩批次光電土地標租案,另提供民間業者申請開發,經核准之後可轉「委託經營」方式使用,正式啟動光電投資。同時,國產署也以「共同改良利用」方式釋出土地給台電、能源局招商。

 截至今年9月底,光電標租已經有12案簽約、委託經營則有13案,還有台電與經濟部能源局的共同改良利用2案,合計為27案,發電面積約為575.5公頃,估計發電量將達到522MW,其中250MW已經完成併網發電。

 另外,國產署預計今年12月底前將公告招標今年第三批光電標租案,估計將涵蓋近期未標脫案件如新竹內湖案、台東太麻里案、宜蘭礁溪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