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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2◎文/資策會MIC資深產業分析師古亞薇

日本新創大革新 設置PM統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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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日本內閣府,資策會MIC整理,2021年8月

為加速創新技術開發,各國政府除投入巨資以促進國內重要基礎領域技術開發,也希望透過扶植新創企業刺激創新技術研發。各國新創補助機制方案,包括日本及我國係參考美國作法推出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SBIR);日本SBIR制度實施20年後,甫於2021年第二季推出革新版本,希望改善舊機制缺乏整體研發創新戰略規劃等缺失。

 各國將新創企業當作是技術研發活水資源之一,日本SBIR補助制度實施逾20年,至今已補助11.6萬家企業、補助規模達1.5兆日圓。有別於美國係以補助新創為主之中小企業,日本是以補助所有中小企業之研究開發,希望藉此可以擴大業者研發規模、並將其研發成果推出市場;參與推出補助計畫之部會包含經濟產業省、文部科學省、總務省等七個部會。

 但日本舊有SBIR制度補助成效不彰,如欠缺對於補助領域技術的整體戰略性規劃,僅由各部會自行提出補助技術領域;各部會自行提案、補助計畫疊床架屋的結果,導致補助成為支援普惠中小企業為主,不像美國SBIR多以補助新創企業、著重創新技術研究開發為主,因此無法達成多樣性創新技術開發的原設定目標。

 新創企業發展階段不同時期有不同輔導資源需求,然目前日本SBIR補助機制著重於研發中期的研究支援,較缺乏對於研發初期概念驗證(POC)及研發後期商業化落地驗證的協助;對新創業者而言,若先不考慮團隊能力因素,其技術研發缺乏各不同階段之延續性支援,產品商業落地成功機率就隨之降低。

 此外,新創企業團隊多半是以技術研發人員為主,對於企業經營管理較不擅長,抑或是缺乏政府補助計畫申請與執行經驗,不確定自己適合何種政府補助計畫,或是如何選定方案、撰寫合宜之計畫提案書,造成新創企業花費許多心力投入政府補助計畫,但卻落入無法順利取得補助資源或無法順利完成計畫等窘境。

 為了可以更有效率地支援新創業者,日本SBIR制度革新特別比照企業方式設置PM職位,專責計畫運營管理、調配支援工作,工作性質類似陪伴新創成長的保母;內閣府此次還公開對外募集SBIR計畫兩類型PM人員,除SBIR計畫專責PM之外,還設有跨部會協調溝通PM。

 上述PM工作主要包括協助各部會擬定指定補助金等技術研發課題,協助新創業者連結串接各種政府補助資源及各項活動,並針對獲補助之新創業者提供各種建議,包括如何爭取下一階段補助資源,或是該如何推動研發技術商業落地之策略建議等。

 日本也希望藉由此次SBIR補助機制新增設的PM角色,強化過往各部會補助目標方向缺乏溝通整合的議題,以及提升新創企業開發創新技術、成功商業落地的機率與家數,以達成鼓勵新創企業發展創新技術的計畫目標。

 為了強化SBIR補助機制成效,日本政府於今(2021)年4月實施新版日本SBIR制度,此次轉變包含法源依據及補助金規劃方向,目標係由原先以支援中小企業為主的補助機制轉為引發創新的補助機制,主管單位也由原先經產省中小企業廳(同我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執掌)轉為內閣府(同我國行政院執掌)主導。

 在補助經費方面,透過要求各部會需設定一定比例研究開發預算補助新創業者(指定補助金),藉此增加針對新創企業之創新技術開發補助經費,並保留業者經費用項目之彈性;在補助機制方面則建立跨部會統一規定,包括設定基於政策需求的研究開發課題,分階段進行選拔審查且需要提供新創業者延續性支援等。

 日本政府於今年6月中旬對外公告指定補助金與特定新技術補助金之原則與規定。在指定補助金方面,針對新創企業將分為三階段給予不同額度經費補助,

 在特定新技術補助金方面,今(2021)年度日本公布針對新創企業的研發補助金額(特定新技術補助金)總計約為536.6億日圓,補助對象主要為創業未滿10年之研發型新創業者。

 我國針對新創企業補助資源眾多,除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外,中央各部會與各地方政府都推出包含資金補助、業師諮詢、新創基地、實證場域等,相關資源彙整於新創圓夢網。但補助資源過多,反而使得新創業者無所適從,不太確定自己適合何種政府計畫資源;或是倒果為因,部分新創業者公司經營以申請政府補助計畫為主,而不專注於創新開發自家技術產品;也有些新創業者缺乏政府計畫執行經驗或是專案經理人力,因此容易產生耗費人力資金,卻無法順利完成原定計畫,宣告計畫中止的窘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