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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文╱陳宗慶

工業局 協助工業區廠商紓困

 經濟部工業局8月5日表示,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影響工業區內工廠營運業績,為減輕產業衝擊,並配合衛生福利部修正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工業局轄管的62處工業區,推動營業額較同期衰退達50%以上之公設用地及國有房舍給予租金減半、公共設施維護費及污水處理使用費緩繳之紓困方案,至111年6月30日,協助區內廠商挺過疫情。

 工業局指出,因經濟部於110年1月4日公告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工業區紓困方案」施行期限已於110年6月30日截止。為減輕工業區廠商之財務負擔,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工業區紓困方案2.0」,針對營業額較去(109)年衰退達50%以上之廠商給予公共設施維護費及污水處理使用費緩繳1年且免計息(期間為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另針對公設用地及國有房舍出租(如幼兒園、餐飲業等產業)則給予租金減半(期間為110年6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