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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5譚淑珍、林淑惠/台北報導

遠傳、亞太共用頻譜 公平會有條件放行

 公平會4日以附加兩項負擔方式,不禁止遠傳電與亞太電信在3.5GHz頻段進行頻率與網路共用合作結合案,這也是國內首宗電信事業間頻率與網路共用合作案,屬水平結合類型。

 公平會附加的兩項負擔為,一是,不得因此在行動寬頻業務資費、終端設備補貼、行銷活動、客戶與帳務資料管理等營運事項,有共同經營、委託經營、合作研商或交換資訊等行為。二是,公平會指出,每年7月1日前,提供監督小組組織圖、工作職掌分配及具體工作項目、小組成員名單及所屬公司部門,以及歷次會議紀錄,以及亞太歷次股東會會議紀錄、歷次董事會會議紀錄,送交公平會備查。

 公平會指出,這是國內首宗電信事業間頻率與網路共用合作案,屬水平結合類型。亞太電信以分攤九分之二的頻譜標金、5G無線網路設備資本支出及網路維運等相關成本與費用為對價,取得遠傳電信前述頻段等比例的網路容量使用權,除此,遠傳投資亞太電信50億元及取得亞太電信11.58%股份、擔任1席董事。

 遠傳對此表示,遠傳將在遵法的原則下盡速展開與亞太在3.5GHz頻段5G網路的合作,未來透過亞太電分擔部份頻譜和建置成本,將能提升遠傳頻譜效益,降低網路成本,轉而投入資源開發更多的5G服務。亞太電信表示:共頻共網為國際趨勢,高效運用資本和頻譜資源,增加網路服務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