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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馮建棨/台北報導

風電選商 明年8月啟動 每期二年釋放3GW,新增2,645億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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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最新區塊開發選商規則草案

 經濟部29日公布最新離岸風電選商規則最新草案顯示,第一期選商申請預計在明年8月啟動競標作業,10月前公布選商結果,預計每期招商3GW(兩年容量)能帶來新增2,645億元產值,帶動就業逾3.1萬人,選商規則預計兩周內正式公告。

 原本6月就要拍板定案選商規則,受疫情影響延後。能源局表示,會在最短時間內公告,最快兩周內上路。區塊開發自2026至2035年共10年釋放15GW新增風場,包括丹麥、德國,加拿大、美國、澳洲等開發商均有意加入戰場,石化巨擘法國道達爾、美國殼牌,比利時parkwind、西班牙伊比德羅拉(iberdrola)電氣公司及日本住友商社等,都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經濟部29日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規則草案線上說明會,其中面臨激烈角力的單一風場上限,依經濟部草案仍以500MW為天花板,並以100MW為彈性增減空間。

 選商明訂2026至2027年為第一期,將釋放3GW容量,明年8月啟動競標,至少選出6家業者、6座風場開發;第二期是2028及2029年,第三期為2030與2031年,每期二年均釋放3GW。至於2032到35年後續開發,視前三期開發狀況,再規劃公布。

 這次明訂單一風場只有一家開發商,容量分配500MW,也就是說,每期選出單一風場開發商不重複,且定義風場發起人持股不能低於20%。

 值得注意的是,區塊開發設有「競標價格限制」,上限以台電前一年迴避(發電)成本為主,下限定為0元。說明會上,部分開發商認為,綠電對於社會帶來的正面影響不應跟隨台電「灰電」影響,且應加上社會成本與環境成本,才能反映綠電對未來企業的助益。

 另外,開發商也質疑,500MW風場天花板不利於未來市場發展,要發展產業關聯性與競標價格,這三項是互相牽制,更擔心台灣風機逐漸大型化,現有產業升級須經過學習曲線,在限制風場大小可能影響未來綠電交易,讓資金不利於進入,無法促成國內產業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