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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9林燦澤/台北報導

上櫃公司設置治理主管 112年6月底前完成

櫃買中心表示,為配合金管會發布公司治理藍圖3.0,強化董事會職能以提升企業永續價值,修正「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全體上櫃公司最遲應於112年6月30日前完成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櫃買中心指出,截至110年6月30日,上櫃公司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及金融業依規定應設置公司治理主管者有58家公司,都已完成設置。本次增訂實收資本額未達20億元且非屬金融業之上櫃公司有729家公司,其中148家已完成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其餘581家應於112年6月30日前完成,請相關上櫃公司及早準備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