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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8馮建棨/台北報導

和發園區部分重辦環評 補件通過

 環保署27日進行高雄市和發產業園區變更部分重辦環評審查,過去環評委員擔心高雄缺水問題,要求增建廠區再生水廠,27日補件審議後終於過關。

 為配合園區某家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旗艦廠商進駐提出二階段建廠計畫,因此申請後期用水量及污水量變更,加上原先已核定前期用水量及污水量,已超過園區核定總量上限,且所使用原物料清單亦與「原說明書」所載有差異,因此需要重辦部分變更環評。

 高雄市府表示,和發產業園區基地分為和春及大發兩地,和春基地位於鄉道高68線與省道台29線交界處,面積約81.81公頃;大發基地台88省道與台29省道交界處,面積約54.32公頃。至於近期園區招商狀況,產業用地公告出租售面積約為85.7公頃,申租購家數為92家,申請租購面積約為85.50公頃,申租購率約為99.77%;廠商建廠營運狀況,已有45家營運,5家取得使照,取得建照開工在建30家,建廠規劃與請領建照執造為6家,辦理簽約與點交土地等程序家數為6家。

 由於今年出現旱象,環評委員對水源要求更為嚴格,最後環委要求開發單位要再補足資料,包含加強再生水使用管理,補充說明水資源補助、媒合交換計畫及再生水短缺時調配方式,應於本案變更內容營運前完成臨海工業區用水廠商每天使用9,700立方公尺,減少使用自來水。

 另環委也要求補充加強園區化學品使用管理,並訂定稽核機制,評估分階段調降放流水氨氮濃度至每公升10毫克可行性。另由於園區內曾經觀測到黃鸝,因此要求高雄市府更新黃鸝生態調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