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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2譚淑珍/台北報導

環保署研議 企業投資減碳 可抵碳費

 面對歐盟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環保署長張子敬21日表示,與其讓他國課徵,不如在國內徵收,將修法建立「我國碳定價制度」,初期將以徵收碳費為主,且為專款專用、分階段徵收,並比照投資抵減的精神,企業投資減碳可抵碳費。

 三三會21日召開首次視訊例會,邀張子敬以「面對氣候變遷 ,台灣的挑戰與機會」為題發表演講。張子敬強調,徵收碳費的目的是為了減碳,不是「收得愈多好,也沒有一定要收多少」,在立法精神與目標上是以「經濟工具」而非「財政工具」作為碳費的設計。

 張子敬指出,在這樣的概念下,碳費的目標是要透過徵收來產生經濟的動能,在達到減碳的目標同時,也讓國內企業提升競爭力,對達到減碳目標的企業,將獲得一定的減免或優惠。

 在減免與優惠上,張子敬透露將比照投資抵減的精神,初步構想是企業只要提出減碳計畫,並依計畫進行投資,可抵減碳費,將碳費真正花在減碳的工作上。

 對企業界關切費率方面,張子敬指出,在歐盟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後,環保署正研擬提出兩種不同費率,一是,一般性不外銷產品,課徵基本費率,另是外銷產品參考出口國費率,不過因涉及經貿談判等課題,是否會差別費率還在規畫、研擬中。

 張子敬指出,在擬定「碳定價機制」時,有觸及碳稅及碳交易。財政部認為,碳稅徵收對民生經濟衝擊太大,需要再凝聚社會共識。至於碳交易,必須經過總量管制才能進行,目前總量管制會產生供需不平衡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