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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30文/陳逸格

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 擴大召募會員

並呼籲政府將小水力發電目標,列入國家再生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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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散式小水力發電系統可避免大型發電機機組故障時所產生的電力危機,又屬基載電力,將成為再生能源第三棒。圖/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提供

 6月以來陸續下了幾波梅雨緩解旱象,全台主要水庫蓄水量都來到八、九成不等,進帳豐沛,除了久旱逢甘霖帶給國人小確幸,這些即時的滂沱大雨還能解電荒,專家說,「如增加小水力發電裝置容量2.6GW的話,就可取代三座核能機組或五座台中火力電廠的機組」,相當振奮人心。

 台灣催生小水力發電的火車頭-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簡稱小水盟)被寄以厚望,近月在三級警戒疫情下,更加緊聯繫於政府公部門間同時積極召募會員以形成產業聯盟,籲請政府將小水力發電目標列入國家再生能源政策目標。

 在6月小水盟線上會議中,理事長洪正中表示,現在水利單位把小水力發電的權責歸屬視為民間業者的問題,其實不論國有土地、水權、水利設施都跟政府單位有關,業者要接洽不同的政府單位,還不易受到相關單位的重視,建議以後水利單位包括農水署、水利署的標案,所有必須接洽行政單位的公文由水利單位的名義發出,同時由水利單位作為使用者,如此可一次性解決所有的行政障礙。

 前立委陳曼麗提議先聯繫農委會主委,邀請農田水利署署長及相關人員共同討論,並提出小水力發電業者所遇到的困難,瞭解這部分業務是否歸農委會職掌管理。

 去年成立的農田水利署,除負責灌溉部分的業務,是否有責任發展小水力發電。

 如果小水力可以幫助農委會達成再生能源的目標額,相信農委會會願意更積極協助小水力發電業者,創造雙贏局面。如果農委會的業務裡不包括推動再生能源,就要修法(如組織條例等)才能加進去。

 會員劉嘉仁、李學龍指申請小水力發電的行政流程曠日費時,希望讓農委會成為擁有者,並先行建構一個示範電廠來走流程,瞭解卡關處,找出問題點,對流程做優化改善。

 另外,建議讓水利署及農委會來做權責單位,小水力業者直接向其申請,目前土地歸屬、農業用地是由縣政府農業處辦理,之後才到農委會辦理,無形中增加很多程序。

 如果農委會願意處理,就減少縣市政府的申辦程序,可以縮短時間,對小水力的發展可形成很大助益。

 本次線上會議並凝聚下一步行動方針:一、由政府水利單位協助民間業者申請小水力的使用,解決業者面對國有土地、水權問題、水力設施遭遇的問題。二、簡化行政流程。三、將小水力加進再生能源發電的目標,促使各部會達成小水力發電責任額度。

 為能快速形成相關產業鏈,聯盟正擴大會員召募,洽詢電話:(04)2321-6631林福如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