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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

離岸風電國家隊 還有漫漫長路要走

 受到疫情衝擊,造成政府發展離岸風電以來,首度爆出開發商破產危機,儘管後來經濟部「有條件同意」該開發商申請變更股權,繼續維持風場開發計畫,但這起事件已造成金融業的高度警覺,原本國內銀行業者就對離岸風電的授信案望之卻步,如今爆出開發商破產危機風波,不僅讓金融業認為當初的憂心逐漸成真,也對離岸風電授信案,打上更多問號。

 政府發展離岸風電,源於廢核計畫的推動,在廢核的同時,也必須找到更多的替代能源,以確保台灣的電力供應不受影響。離岸風電該不該發展?當然應該!首先,發展離岸風電,已是全球共同趨勢,不僅歐美多國技術已日益成熟,甚至專家預估,合計離岸及陸岸風電的發展,未來將構成足夠的規模經濟並降低成本;根據美國的勞倫斯伯克利實驗室的研究結果顯示,2035年預估風電成本將降低17~35%,2050年更可再降低37~49%,而且成本降低的空間包括陸岸風電及離岸風電。

 因此,台灣當然不應自外於世界潮流;台灣的優勢除了太陽能發電外,就屬風電發展的潛力最大,尤其台灣渾然天成的風場,更是得天獨厚的資源,甚至被譽為全球絕佳的風場條件。

 台灣海峽原本就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大風場,事實上,包括大陸也已善用台灣海峽一帶的風勢,在福建沿海布建離岸風電的風場,而根據國際工程顧問公司研究報告顯示,全球前20處離岸風電的最佳場址,台灣海峽就囊括其中的16處,台灣發展離岸風電的天然優勢,由此明顯可見。

 然而,光是自然條件的加持還不夠,雖然台灣已經有十多年的陸岸風電發展經驗,但比起陸岸風電,離岸風電發展的困難度和複雜度都大得多,離岸風電是更為高度資本密集和技術密集的產業,而且牽涉其中的要素多元且複雜,一套完整的離岸風電開發計畫執行,從頭到尾包括地質探勘、工程設計、海事工程、風力零組件生產製造、電網設備、銀行融資、產險,乃至於國際再保機構的承保等等,缺一不可。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要發展離岸風電,最為重要的就是一開始的招商,其中,競標者除了技術外,本身母集團的財務實力如何,也非常重要。國內一家大型銀行坦言,離岸風電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不同於一般的聯貸案,是採取「專案融資」的方式進行,但基於銀行授信風險考量,對於離岸風電的聯貸案,最終絕大多數的國內銀行,仍是回歸到檢視該風場計畫背後是否有夠份量的「富爸爸」母集團撐腰,因為銀行深知,所謂的專案融資,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母集團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把該離岸風電的專案計畫和母集團之間作「財務風險切割」,但對銀行而言,這種作法反而讓銀行的債權沒有保障,這也正是為何先前丹麥沃旭的聯貸案,國營銀行台銀敢於出面作管理銀行,就是因為該案背後有沃旭的丹麥母公司直接出面作保。

 若是母公司未出面作保,那麼離岸風電引進外來投資者,就會找國外的輸出保險機構出來作保,這種方式,表面上看起來保障的範圍很大,但了解的銀行業者都知道,其他國家的輸出保險機構承保,多半僅限於自家出口的設備機器等,而且成數大概頂多其中的五至六成,換言之,其他部分的風險,仍然要銀行自己停看聽,好好尋求自保之道,因此,銀行會更加看重投資者的財力。

 換言之,台灣海峽這片大好的風場,政府要能充份開發,向其他已有發展經驗的國家借力使力來發展台灣的離岸風場,已是當務之急,但接下來還有不少難關要克服,例如:一、在財務面給予更多支持,讓開發團隊能引進更多新股東,同時在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上,也應評估能否注入更多資金,增加承保範圍及彈性,也讓銀行更有信心加入融資陣容;二、放寬在地化政策,台灣本來就欠缺開發離岸風電的經驗,有些零組件不必硬性規定都要向本地採購,可參採外商的建議,准許在區域內其他市場採購,未來也可相互供銷,形成區域供應鏈;三、放寬入境限制,目前疫情蔓延加重邊境管制,離岸風電相關專業人士來台大受限制,已造成工程嚴重延宕,未來疫情稍緩時,或可考慮再專案縮短經濟泡泡流程,以利追趕進度。如此一來,離岸風電國家隊才更有成局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