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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蘇秀慧、馮建棨/台北報導

水電費、貸款可延繳

為讓民眾安心防疫,行政院綜合業務處3日指出,今年5月水費及5、6月電費繳費期限延長,以及受疫情影響,民眾若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及信用卡款項還款困難,都可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6個月。

 行政院綜合業務處3日在行政院會報告「安心防疫便民措施」,整理出84項與民眾直接相關的措施,涵蓋展期不罰、寬緩及減租、緩辦及延期、緩繳及減收等面向。

 報告內容包括5月水費及5、6月電費繳費期限延長,免計遲延繳付費。民眾及機構法人透過網路銀行跨行轉帳手續費全部減免,實體ATM轉帳手續費減收2元;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民眾,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及信用卡款項等,可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6個月,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遲延利息,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台電則表示,依照規定,平常健身房、KTV、小型工廠等一個月收到一次電費帳單,一般繳費期限為16天,一般住宅、小吃店隔月收到一次電費帳單用戶,一般繳費期限為28天,超過期限會依時間加計1~2%遲付費用。現在政院推出「電費緩繳」彈性便民措施,民眾今年5、6月電費帳單繳費期限可延長至下次收費日,期間皆不計收遲付費用。

此外,在台居留效期即將到期外來人口,自動延長30日效期;原經許可延長離台及停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也已暫緩辦理延期停留事宜,等疫情警戒降級後再行補辦。另外,換發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等戶政業務,除可線上申辦外,如須親辦者可線上預約,也可在第三級疫情警戒解除後再行申辦,逾期不裁罰。

而政府債權政策性住宅貸款戶如繳款困難,可向銀行申請本息緩繳1年、本金緩繳2年或貸款期限延長為30年;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繳款為5月底、6月底及7月5日,應繳而尚未繳租金,延長繳款期限到7月底,延長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受惠約8萬9,000人。

 至於109年度綜所稅及營所稅報繳期限延至今年6月30日;因疫情影響向各地方勞工機關通報減班休息者,與產業相關職業工會被保險人,今年4月至9月份勞保費、就保費及勞退金,可延後半年繳納,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