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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4文/李其芳

再生醫療立法 應前瞻完善護醫療權

期待行政與立法部門能凝聚共識,調和專業專才管理、病人權益保護、合理收費機制、生技長遠發展等多方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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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液腫瘤疾病權威陳耀昌教授(中)、邱泰源教授(右)與林泰元教授(左)。圖/醫師公會全聯會提供

 再生醫療近年發展迅速,在各專業相輔相成、長久累積智慧心血之下,於生醫領域不斷有重大突破。再生醫療雖為急重難症治療帶來新希望,然而於此新興領域相關知識、技術尚未成熟,仍存在高風險與不確定性,加上再生醫療製品治療費用昂貴,若治療無效或出現不良反應,將造成病患健康和經濟上多重損失,不可不慎。

 日前於2021台灣醫法實務論壇上,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邱泰源立委表示,再生醫療立法,需仰賴各界積極的溝通,希望做到尊重專業、顧及產業發展,創造國人最大幸福。台灣細胞醫療學會林泰元理事長則認為,再生醫療在治療和生產上需要的專業能力和技術非常重要,未來在立法上應將相關的專業規範及限制考慮進去。

 醫師公會全聯會發言人羅浚晅醫師強調,再生醫療專法應前瞻、價值周全,民眾需要「安全、有效、可負擔」的再生醫療製品。在立法上應在尊重醫療生技專業、扶植本土生技產業的前提下,回歸維護民眾的基本醫療權益。醫師公會全聯會提出的「再生醫療製品管理法草案」內容包括:(一)提高再生醫療製品法律地位、落實製品全生命週期管理,以求宏觀、周全。(二)設立審議委員會,確保提前上市製品品質,維護病人生命身體健康。(三)明定製造、販賣專任人員之專業資格,尊重目前各類專業人員之專業地位。(四)導入治療結果導向之收費方式,保障重症病患之權益,避免造成二度傷害。(五)適度規範再生醫療製品之販賣與使用,確保病患獲得妥善治療。

 醫師公會全聯會的草案版本受到相關專業團體很大的肯定與支持。衛生福利部近日已提出新的部版法案,期待行政與立法部門能凝聚共識,調和專業專才管理、病人權益保護、合理收費機制、生技長遠發展等多方價值,早日完成台灣「再生醫療製品管理法」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