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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呂淑美/台北報導

TDR於第一上市地轉板 將被動下市

 證交所27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修改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之3」,未來在台股掛牌交易的第二上市的TDR(台灣存託憑證),若因為在原第一上市地,從主板市場轉至次板掛牌買賣,將「被動」終止TDR在台上市。

 證交所解釋,當初開放TDR掛牌交易時,證交所上市審查準則即已明確規定必須是在海外「主板」上市,但在證交所營業細則則未明確規定;由於近年來有愈來愈多國外的證交所開放主板轉次板,為了避免以後在台掛牌的TDR出現主板轉次板的情況,且在考量規範衡平,董事會決定修改營業細則。

 也就是說,未來一旦在台掛牌TDR,其原股在第一上市地申請轉至次板,該TDR就要在台股一併下市。證交所說,目前TDR並沒有此前例,至於未來是否可能出現此情況,證交所不願進一步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