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10312林昱均/台北報導

個人綜所稅漏報稅額公式 調整

因應稅制改革,財部變革公式強化稽徵效率,可直接套用避免人工試算錯誤

image
財政部調整漏稅額公式一覽

 因應近幾年基本生活費、所得稅改方案等稅制變化,財政部近日發布函釋、修正個人漏報綜所稅額公式,原本個人短漏報,其漏稅額若涉及基本生活費情況,必須由國稅局依個案做人工試算調整,但未來各稅局可直接套用財政部公式,可避免人工試算錯誤情況。

 官員指出,近三年來因應基本生活費、所得稅改上路,我國綜所稅制新增基本生活費差額抵稅、股利所得可選用分離計稅等新制,但漏稅額公式2015年以來並未變動,一旦個人短漏報情況涉及新稅制,國稅局要花更多時間做人工試算,不僅花費更多時間且難免會有疏失。

 為強化稽徵效率,我國修正漏稅額公式,讓國稅局減少人工試算時間,同時也避免錯誤。官員表示,新版公式主要關鍵在是基本生活費,影響戶數約200萬戶,股利所得分離計稅適用戶數僅1萬~2萬戶。

 基本生活費額度為財政部在每年8月中依主計總處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訂定,為每人每年基本生活支出指標。例如2019年我國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02,887元,財政部以納保法規定、在2020年依該中位數60%訂定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18.2萬元。

 舉例而言,若為四口之家、基本生活費額度為72.8萬元,為個人扶養配偶、2名大學子女情況,依照納保法公式,該戶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1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5萬元且無其他項目,加上四人免稅額共35.2萬元、配偶兩人標準扣除額24萬元,公式額度為65.2萬元。

而基本生活費與公式差額為7.6萬元,等於該戶綜合所得可額外減除7.6萬元,以適用5%綜所稅率而言,等於額外節稅3,800元。

 假設該戶漏報綜所稅,新版公式上路前,國稅局要自行計算,但新版公式上路後,該戶漏報稅額可自動減除基本生活費差額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