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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3

科技計畫若定位不明遑論組織改造

 行政院組織改造相關法案本會期將送在立法院,以新設「數位發展部」為第一要務,此事醞釀已有一段時間,但人民普遍認為此次改造,缺乏全面性的考量;因為沒有各部會組織定位及其內部的局、處組織設計,沒有行政院內各部會間之運作流程表單設計,也沒有例行行政、緊急重要事務模擬流程圖說明等。在此之前,政府於2010年元月完成組織改造相關立法,但原行政院送出的國科會版在立法院被執政黨自家人突然改為科技部,結果是,本應於2012年完成的行政院組織改造,於馬總統卸任後迄今2021年尚未完成,目前的評價是不改可能更好。有了前車之鑑,這次的組織改造,更應深思熟慮。

 美國總統川普之亂,證明了科技重要性,世界各國已將科技政策和經濟、能源、國防、教育等並列為國家重大政策,確認科技創新是未來人類社會變革的原動力;科技創新需有良好的科技創新環境,相信政府要新設「數位發展部」其目的也是為建立良好的創新環境;但數位化是政府各部門都需要的,正如規劃中將科技部回復到國科會的思考一樣;科技在政府各個組織部門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數位也是如是,更何況數位也是科技中的一項,為何不能在現有的行政院組織體系內運作?相信有這種看法的人應不在少數,行政院既然已啟動組織改造,希望主政者能深思熟慮,全面性的考量,對構思的組織運作方案能預做模擬並達成朝野共識。

 1993年美國柯林頓總統以新技術建構美國未來經濟,將冷戰時期被視為武器的科技重新定位,轉型成促進經濟發展、創造新興產業、提升生活品質的技術動能,27年後證明它改變了世界;1995年日本國會通過了「科學技術基本法」,明確提出「科學技術創新立國」戰略,由重視技術轉向科學與技術並重,各科技重要領域一起發展,並提出21世紀頭50年要獲得30個諾貝爾獎,25年後30個諾貝爾獎已提前實現,它改變了日本;英國首相布萊爾也在1998年發表了「競爭力白皮書」,要以知識活力與科技力量作為經濟發展動能,22年後證明它已是世界風潮。

 台灣地少人多、缺乏天然資源,唯有靠科技與勤奮,立足世界;政府每年科技預算超過千億,可惜一般人民感受不到,我們需要的願景是具宏觀視野的科技政策,使社會感受科技的重要,並積極參與政府科技計畫,定位、分工及結構改造;對此可效法日本由改革教育體制(國教、高教)與推動產學研合作著手;科技政策要有宏觀的視野、執行的策略、科研重點領域及其優先順序,期望政府能提出一套如美、日、英等國具宏觀視野的科技政策。

 執行宏觀視野的科技政策,最重要是人、制度與錢,要具備冒險與開創精神的科研人員及創業家,也要有完善產學研合作制度;人才源自中小學生開始之教育,中小學就要開始培養,加強數理的基礎能力、習慣「物競天擇」的競爭原理、及早面對英文學習環境;大學教育更需要有淘汰機制,台灣少子化且大學過多,已無淘汰可言,加以教授薪資偏低,兼職辦法過嚴,在台優秀教授已有外流趨勢,冒險與開創精神的科研人員及創業家恐將日漸消失。

 完善的產學研合作制度,重點在管理與法規,大學的創造力與產業發展緊密鏈結才有價值,可惜台灣的大學教授,研究目的是發表論文與升等,研究成果造福社會不是他們主要目的;至於產業界業主也只相信自己過去的成功經驗,所有研發工作自己做,對所用技術之原理,缺乏探索能力與資源;因此大學固守象牙塔內,產業界因技術自保需保密,導致雙方欠缺交流,互動停滯;加上國立大學法人化停滯,產學合作利益分配紛爭,圖利自己貪污罪等問題不斷,因此產學研合作也被一些教授視為禁忌,這些都是管理機制與法規尚未完善所致;因此需要產學研合作平台,促進完善的產學研合作制度建立,使教授願為國家經濟、產業發展,主動積極探尋與產業界的合作;產業界也能充分活用基礎研究人員的智慧,特別是大學、政府法人機構之研究人員,依靠他們的學理知識,促使產業專長的應用研究與技術發展,更上一個層次。

 綜上所述,政府組織改造是否已深思熟慮,有詳實規劃?若有,應已對科技計畫定位及部會分工有所規劃,建構良好的科技創新環境,也是政府組織改造之目的,可先由推動產學研合作與改革教育體制(國教、高教)著手,深入規劃,並模擬測試組織改造的規劃是否完善可行?若這點都做不到,就算成立「數位發展部」,恐怕仍難達到促進國家科技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