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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蘇秀慧/台北報導

首部太空發展法草案 今拍板

推動高附加價值的太空技術產業應用,與國際接軌

 行政院會18日將拍板首部「太空發展法」草案,草案明定為促進我國太空產業的健全發展,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推動高附加價值的太空技術產業應用,帶動關聯產業發展與國際接軌,搶進太空藍海。

 有關太空產業定義,草案明定包含太空載具、發射載具之材料、元件、次系統、系統組裝、發射服務、衛星營運、衛星應用及其地面軟硬體設備等開發或服務所形成的產業領域。

 蔡英文總統2019年競選連任前,提出進軍太空產業,成為衛星零組件、地面接收設備、相關系統設備重要研發和製造基地目標。行政院長蘇貞昌2019年1月接掌閣揆後核定的第一份公文,就是「第三期太空科技發展計畫」,預計10年投入251億元,每年發送一顆衛星。同時,在科技部和太空中心協助下,成立「台灣太空產業發展協會」,納入產官學專家,一起組成國家隊,打進太空藍海。

 科技部預計2023年發射福衛八號第一顆衛星、2024年發射福衛八號第二顆衛星,到2025年推B5G(Beyond 5G)低軌通訊衛星。2026到2029年,每年都發射一顆衛星。

 「太空發展法」草案共計6章,22條條文,規定科技部為主管機關,另為順利推動太空發展相關事項,將以專責法人協助辦理相關業務。此外,為確實管理太空活動與確認太空事故的責任歸屬,草案規定在我國境內發射發射載具,須辦理登錄始得申請發射許可,以落實太空活動之相關管理機制。

 科技部表示,目前全球有超過31個國家,制定各種不同形式太空法規。我國是全球第32個擁有自己衛星的國家,且近年來國內已有幾家商業太空公司成立,商業應用性太空活動逐漸普及,國際合資、民間企業投資商業模式逐步導入,我國已進入太空新紀元。

 科技部指出,國家推動太空產業發展,就是在建構整體環境與配套,例如飛試平台、太空環境驗測平台等支援,讓民間可在搭建好的基礎上快速發展。科技部說,第三期太空計畫所規劃衛星,是國產元件飛試平台,通過驗證後就能進軍國際市場,增加台灣廠商技術與產品附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