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10111黃惠聆/台北報導

綜合住宅火險 降低事故風險

 近期霸王級寒流一波波來襲,一般民眾家中冬日常開的電暖器、除濕機等又是電器五大兇手之一,很容易因電流負荷超載或使用不當發生火災。房屋價格「貴森森」,但全台仍有近三分之二的住宅未投保任何保險,為符合民眾實際需求,產險業們紛推出動產和不動產共用保額以及獨家理賠的綜合住宅火險。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至2020年11月底,平均每天有62次火災事故,而一般火災發生次數以冬季最多,其中又以住宅建物居多,顯示住宅火災潛在的風險極高。

 根據保發中心的統計,截至2020年10月止,全台住宅火險投保率仍只有35.78%,住火險投保率投保率近幾年持續增加,但成長速度相當緩慢。

 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副總經理呂文泉表示,多數人買房花上畢生積蓄,為不讓一生心血因一把火化為烏有,除了事先做好防範措施外,投保足額的住宅火險變得相當重要。

 現行基本的住宅火險中,動產與不動產的保額是採分開計算,動產的保額為不動產保額三成,最高以80萬元為限且理賠以實際價值計算,即動產理賠要被扣折舊,以目前一般住宅家電、傢俱動輒耗費百萬元來看,住宅火險提供動產最高80萬元的賠付額度是不夠的。

 呂文泉說,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新推出「好心安居家綜合保險」最主要特色是,當火災發生時,動產與不動產的保額可彈性共用,且動產內的財損理賠不扣折舊,實損實賠,若火災延燒到左鄰右舍,第三人責任保險高額的保障,能有效填補及分散遭受第三人求償時的風險。

 呂文泉表示,若火災發生後火勢燒到鄰居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或因此受傷、身故而面臨高額的求償費用,尤其相對於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要求保戶對第三人體傷先行負擔2千元、財損1萬元自負額的設計,居家綜合險中的第三人責任保險採免自負額,保險期間內累計最高賠償金額可達4千萬元,減輕保戶可能面臨的賠償重擔。

 新光產險表示,住宅火險於2020年1月增加了保障範圍,但為讓居家安全保障更全方位,仍建議民眾應該要審視自身的需求做補強,如可參考業者推出的綜合型住宅火險,新光產物網路投保專賣「新全方位居家綜合險」居家綜合險,如可透過系統推薦適合民眾住家的保障,全自動提供客製化的投保組合及保費。

 除了天災保險保障,另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使家事無人可做的家事代勞保險及房東必備的房屋跌價補償保險,尤其實損地震,限額20萬元及擴大承保颱風洪水災害動產補償,每一事故20萬元、颱風及洪水居家清理費用,限額3萬元等都是獨家理賠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