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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李娟萍/台北報導

宏遠證併光隆證獲准 基準日暫定明年2/17

宏遠證(6015)受讓光隆證,於12月1日獲金管會核准,受讓基準日暫定為明年2月17日,為宏遠證旗下經紀業務跨足花東地區以擴大營運版圖,在宏遠證新增光隆分公司後,營業據點將擴增至全台10家分公司。

在雙方合併後,宏遠證券經紀業務市占率,將從10月底的0.65%提升至0.7%。

宏遠證券總經理林禎民表示,明年正式擴增光隆分公司,目前已積極進行人員培訓、電子下單系統優化、數位資源等面向資源整合,深化花東地區客戶更優質專業服務,亦進一步擴大宏遠證全台證券服務廣度。

林禎民指出,今年台股市場資金充沛,加上逐步交易、盤中零股等兩大交易制度的調整,宏遠證旗下經紀、承銷等業務表現於今年有明顯斬獲,今年前10月電子下單比重進一步攀升至70%,線上數位及臨櫃開戶數亦較去年同期成長60%。

此外,宏遠證券於IPO、SPO業務擁有豐富經驗及高度專業,包括今年承辦碩天科技、撼訊科技及華新科技等SPO業務, 前三季的總承銷金額達46.38億,較去年同期的2.34億成長近19倍,位居市場第三名,目前承銷作業中的光耀科技現增案及交易所審議中的六方-KY第一上市案,推升宏遠證今年前10月自結稅後淨利1.04億元、每股稅後盈餘0.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