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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曾世懷■中正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生、長照機構行政主管

如果有一天,台灣沒有印尼家庭看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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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居家照護高度依賴外籍看護,若居家服務設計能更多元彈性,應能滿足家屬需求,並吸引更多兼職人力投入。圖/本報資料照片

連續幾日境外移入的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多是印尼籍的移工,除了防疫該高度警戒,對長照服務產業也同樣該用力地敲響警鐘!

 長照2.0政策目標是希望透過平價、優質、普及,以及落實在地化的服務來為長照家庭減輕負擔,並提升長照個案的照護品質。但是目前的長照居家服務制度設計,仍僅能提供部分時段的照顧,對中重度失能個案家屬而言仍感覺『不夠好用』!雖無奈,只能繼續仰賴外籍家庭看護工,卻也反映長照2.0的服務供給仍不夠符合需求。

 根據勞動部今年10月的統計資料,臺灣有70萬1千人的外籍移工,其中有23萬6千人從事家庭看護工的工作,而印尼籍的占比更超過80%。連續幾個數字非常用力地提醒我們:一、臺灣長照居家照護仍高度依賴外籍看護工;二、印尼籍移工極度「壟斷」臺灣家庭看護工的服務供給;三、長照2.0似乎仍無法有效降低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服務人數。

 雪上加霜的是,印尼政府在10月底預告了自2021年1月1日起移工輸出到台灣工作,必須由雇用方支付包括體檢、訓練、安置、護照和來台機票等,合計約新台幣7~10萬元相關費用,並且須在移工提供服務之前,就要將此筆費用先行支出,這對於未來的長照服務需求家庭勢必付出更大的代價以及承受更重的負擔。

 如果有一天,臺灣沒有印尼看護工?!這是個嚴肅但必須直球對決的問題。

 防疫的需要,印尼政府零付費的政策的衝擊,這些僅是表象問題,核心問題仍在如何提供更符合長照家庭需求的服務。筆者認為,這不是換成其他國家輸入新的移工就能解決的,因此提出以下三點做為現行長照居家服務制度的調整參考:

 一、居家服務制度規畫應更有彈性:目前臺灣的長照給支付制度相對制式且彈性不足,夜間(甚至是凌晨)的服務尚未被妥善設計,同時給支付的金額過低,無法產生足夠的誘因來引導產業投入全時段服務。筆者認為,倘若居家服務設計(含服務時段)能更多元彈性,除能滿足個案及家屬的需求,也創造更多兼職人力投入的機會(例如夜間服務),或許亦是短缺的照護人力的新解方。

 二、日照中心的設置標準更有彈性:日照中心是讓家屬在白天上班可以無後顧之憂的專業照護機構,但很多日照中心卻仍是一票難求苦苦候位。筆者認為,解決方案是讓日照中心的設置思維應更趨向家庭住宅而非住宿式機構管理的模式。因應人口密集程度、房租高低、適合空間取得難易不同等現實條件的差異,應思考放寬4人至30人的設置條件與標準。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盡可能彈性鬆綁日照中心的設置,用更多的日照服務來滿足個案家屬覺得居家服務不夠好用的痛點。

 三、給支付制度更有彈性:筆者建議,現行的給支付制度應重新考量所謂長照四大包的包裹設計原則,應讓包裹更彈性、更寬鬆,並且要增加針對特殊需求滿足的給付或是增加津貼以提高誘因的方式來引導服務單位的投入,透過政策的獎勵引導,讓長照服務更貼近解決個案及家屬的痛點。

 成功的長照服務應是「以彈性來滿足需求,並用津貼加給來滿足彈性的付出」,如此一來才有機會創造出真正讓民眾感到滿意的服務。一旦國內的照護服務都能滿足個案或家屬的需求時,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需求自然減少,也才有機會不再讓外籍移工掐住臺灣長照需求的軟肋。如此,當有一天沒有外籍看護工,臺灣的長照服務仍然會在穩步發展的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