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01107袁延壽/台北報導

台泥綠能與台鹽簽約 委建首座漁電共生場

 台泥企業團旗下台泥綠能6日與台鹽綠能簽約,台泥綠能將以13.98億元委託台鹽綠能,進行位於嘉義、裝置容量43MW的漁電共生案EPC統包工程,這將是國內首宗進入實質建置的漁電共生案場。

 台泥指出,此案場將在11月中旬動工,預計在2021年7月開始發電,平均年發電量將達5,400萬度,可供應超過1.6萬戶家庭1年所需用電,20年累計可減少碳排放量達1,55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碳吸附量。這也是全台第一座大型「漁電共生」光電專區案。

 台泥指出,此建置案在不影響原有土地使用目的下,經由妥善規劃設計,建置一座兼具魚塭養殖與設置太陽能電廠的「漁電共生」場域。此場域在維持原有漁民養殖行為下,引進AI技術提升漁民養殖品質與產能,同時在這塊60公頃養殖土地的塭堤上建設一座約43MW的太陽能電廠,不僅落實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也創造養殖、創能與環境三贏的綠能建設。台泥指出,2018年成立全資子公司「台泥綠能」,積極布局再生能源領域,投入太陽能光電、風力發電、地熱發電的建置,同時針對其他可行再生能源領域也積極評估,力求對環境善盡企業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