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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9

加速建構新創募資市場機制才是正道

 為鼓勵年輕人加入創業投資行列,進而帶動台灣的早期投資,協助新創事業成功拓展。行政院國發會近年來從國發基金中匡列20億元,推出「創業天使投資方案」,並委由創投公會負責執行新創事業投資申請案的審查工作。而在方案推出迄今一年半載內,已受理逾250家新創事業的投資申請,最後獲國發基金核准投資的案件數達113件,核撥投資金額也已逾16億元。

 由國發基金核撥資金協助新創業者得以正式啟動新創事業,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就能獲得這樣的績效,並在國內的眾多投資者中扮演領頭羊的角色,讓專研台灣早期投資的台灣經濟研究院也刮目相看的公開予以肯定。而受此激勵,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日前也就如響斯應的表示,國發基金對於新創事業的投資金額,未來四年將繼續加碼到百億元的規模。

 經由國發基金的挹注,固然使得「創業天使投資方案」獲得耀眼的初步績效。但是曾任金管會主委的政大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王儷玲,則以她獨具的政、學兩棲歷練,直指台灣的資本市場對於扶植新創產業,整體而言其實並不夠友善。

 她並進而歸納出其間所存在的四大問題,包括投資者太重視獲利能力,法律規範對投資人的限制太大,缺乏次級市場可供接手交易,以及無法提供新創企業完整的籌資功能。

 進一步分析王前主委所指陳的影響新創事業茁壯發展的四大問題。首先,有關投資者太過重視獲利能力,質言之,其實也就凸顯投資者過於短視近利,而天使基金所投資的標的則是創業風險最高的新創種子或是早期階段。而客觀數據則顯示在這個階段普遍投資失敗率較高,因而也就讓眾多的資金擁有者寧可駐足觀望,不願在新創階段就冒然押寶。

 然而,台灣資金擁有者的這種心態,後果卻是驅使本土新創業者只好另尋生路。台灣天使投資協會秘書長蘇拾忠,就很感慨的指出,正因為台灣資本市場對新創事業掛牌的條件就是要求已有營運獲利。結果則是促使許多本土新創事業,只好打包創業成果,或者跳船到左鄰的香港,助長香港成為亞洲新創中心的聲勢,又或者因為右舍的日本上市門檻較低,導致不少台灣新創事業紛紛帶槍投靠,而台灣則陷入兩頭落空的尷尬局面。

 其次,談到台灣對投資人的限制太大。新創走著瞧(go go Look)創辦人鄭勝丰就明白指出,台灣雖然已經為新創事業開設了創櫃板、新創板,但規定卻十分不友善。並強調即使是LINE或是Tesla,如果到台灣恐怕都無法得到IPO的核准。而蘇拾忠秘書長也強調依現行規定,在台灣想要掛牌第二類股需要有工業局出具意見書,而流風所及連文化部要鼓勵文創事業爭取創業天使投資,或農委會要鼓勵青農返鄉投入新創,前提也都是要先經過相關部會的審查同意。結果,形同是要由公務員來決定新創事業的「錢」途。

 行政體系各不同部會針對各自主管相關領域的新創事業,申請天使投資基金的資助或順利掛牌上櫃,扮演審查把關的角色,容或是政府治理的應有之義。但之所以引發業者、學者的反彈、批評,癥結其實就在於變幻難測的新創事業,本來就不是只知奉公守法的公務人員的專長。因此介入審查、把關,實質上形同由外行來領導內行,只會陷入公部門與業者兩敗俱傷的難堪後果。

 此外,王前主委所提到的另兩大問題,「缺乏次級市場可供接手交易」,反射出金融主管部會的失職,至今未能建構完整的從天使創投到上櫃、上市等不同層次市場的轉軌與銜接。「無法提供新創企業完整籌資功能」,則可能使得國發會即使繼續加碼提撥百億「天使投資方案」,但建構完整的資本市場產業鏈,無疑才能協助新創業者不只能在得到資金挹注下順利啟航,並且還能有足夠的續航量能。進而使台灣不只可以和左鄰右舍的香港、日本並駕齊驅,甚至可以後來居上,以地域的優勢,成為整個亞太地區的創新育成總中心。

 想要讓台灣的新創事業,能夠順利闖出一片天,政府的角色扮演如何拿捏,自然也就是不容迴避的課題。台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的建議,容或是一個解方。她歸納的指出,台灣資本市場需要「投資人信任、政府放手」的新機制。她的具體建議是主張,由銀行、律師、會計師等組成公正第三方角色,協助新創事業公開募資或掛牌交易等得以發揮應有的市場機制。

 鑑於國發會在推動「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時,已有委請創投公會扮演執行審查角色的成功經驗,主管部會若能從善如流,則台灣新創產業的發展前景也將因而露出曙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