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爭奪戰愈演愈烈,大同上周行文經濟部,希望經濟部先查核、認定有無違法中資問題,再慎重考慮有無召開股東臨時會的必要。27日再出招,指控香港聯合集團透過借貸及質押等方式,協助上海龍峰負責人任國龍,隱匿是外資帳戶購買大同股票的最終受益者。
對此,金管會27日給予四大回應,一是任何民眾具體檢舉,金管會都重視及處理;二是大同先前幾乎將所有外資帳戶都檢舉為陸資,但未附具體證據;三陸資若未依規定投資上市櫃公司,一經查獲一定處份及限制釋出,但金管會必須有「具體事證」才能開罰,目前仍在積極查證中;四是前一波被查獲持有大同18%的陸資,確定已在集中市場全數出清。
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在大同6月30日股東會上,沒收市場派投票權逾53%,引發軒然大波,經濟部、金管會、證交所、集保中心及投保中心都對大同裁罰。欣同及新大同、王光祥市場派兩路人馬,均依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向經濟部申請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獨董。經濟部行文給大同,請大同表達意見。
大同執行副總經理兼發言人彭文傑及法務長趙安昨日召開記者會直指,大同經由前立委黃國昌提點,香港新工投資持有大同股票1.28%,大同循線從港交所上市公司資料追查到新工投資大股東是香港聯合集團。
趙安指稱,大同是家民間公司,沒有司法調查權,只能從港交所查到香港聯合集團持有新工投資74.97%股權,新工投資持有大同。往上追查到香港維家置業、雅興投資持有大同股票,維家置業資本額僅港幣1元,卻買大同股票8.37%、雅興持大同4.33%、Ding David持股5.3%。維家置業負責人林美欣負責任國龍房地產業務,整個中間過程不單複雜資本問題,還牽涉到中國國務院掌控光大集團。
趙安指出,大同目前查獲資料顯示,香港聯合集團透過借貸及質押股票等方式,協助隱藏上海龍峰負責人任國龍是外資帳戶購買大同股票的最終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