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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賴瑩綺/台北報導

擬停港澳條例 陸委會:非放棄香港

 總統蔡英文24日拋出「港版國安法」若通過,台灣可停止適用「港澳條例」,即取消港人特殊待遇,引起台港兩地關注。對此陸委會25日強調,總統談話有法律依據,且並非要放棄香港,未來我方面對情勢的變化,會在既有的基礎上,更積極的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提供港人必要協助。

 據「港澳條例」(全稱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定,若我方停止適用該條例,台灣與港人的來往將自動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人未來來台旅行、求學、就業及移民將不如以往方便。如旅行方面,目前港人僅須在網路完成相關作業,大陸卻須透過旅行社等代為申請,還須提供存款證明。

 就業方面,港人來台工作,條件符合下可比照外國人之規定辦理,但目前台灣未開放大陸人來台工作。移民方面,港人可在台灣投資移民、專業移民、創業移民,但大陸居民若想移民台灣,配偶為台籍是最可行的方式。

 陸委會25日發表聲明指出,「港澳條例」第60條顯示,倘若大陸的作為讓香港情勢惡化,以致香港的高度自治地位動搖,甚至可能使香港與大陸地區無異,我政府將被迫停止該條例一部分或全部的適用。

 陸委會表示,第60條除保障台港交流中,我方安全及人民利益不受損害外,更是要監督北京對香港「50年不變」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是否落實,並維護香港的自由人權法治核心價值。所以該項規定不只是「情勢變遷條款」,也是保護香港核心價值與人民的「保護條款」。

 陸委會強調,總統的談話並非是要「放棄香港」。在協助受到壓迫的港人方面,未來政府面對情勢的變化,會在既有的基礎上,更積極的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