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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3魏喬怡/台北報導

新壽認不動產增值 救淨值

投資性不動產續後衡量改採公允價值,4月淨值比估逾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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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董事會重要決議

 搶救淨值比。新光人壽22日公告,董事會通過將投資性不動產的續後衡量,由成本模式改採公允價值(俗稱市價),追溯至2020年1月1日,續後改採公允價值後,新光人壽資產將增加約535億元,淨值則約增加468億元,4月淨值比估計將逾4.7%。

 不過這項會計制度變更,必須經金管會核可後,才可認列。新壽3月因全球資本市場波動,淨值由2019年12月底的1,148億元,降到668億元左右,淨值比亦降到2.33%,若6月底前無法拉高到3%以上,就會正式進入金管會觀察名單,12月若連續第二次淨值低於3%,則金管會最快2021年3月就會採取相關行政措施。

 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李紀珠強調,新壽4月時淨值資產比就已經恢復到3.23%,還不包括此次增加的不動產增值利益,若再加計進來一定會更高。目前若是採成本法投資性不動產餘額為1,328.1億元、若採公允價值認列則會增加到1,863億元,自用不動產餘額則為207.46億元。

 李紀珠表示,淨值是採一次性增加,另外,法規規定,不動產每季、最晚每半年要重新評價,若不動產增值利益有變動,就會認列進損益,也就是6月、年底重新評價,若有變動就要列進損益。此次雖然投資性不動產增加534.9億元,但不動產及設備增加0.001億元,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66.3億元,因此淨值增加468.6億元。

 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中國人壽及三商美邦人壽都已將投資性不動產續後改採公允價值認列,新光人壽及台灣人壽則是部分投資性不動產採公允價值開帳,但續後則是成本列帳,也就是不用每季或每半年評價、認列到獲利,但不動產若增值也就無法對淨值有助益。

 3月底淨值比低於3%的壽險公司共四家,即宏泰人壽、中華郵政、新光人壽及三商美邦人壽,金管會都已約談,且要求提出財務改善方案,新光人壽目前即是第一家宣布採取措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