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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陳保名■消防機關主管、中正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博士生

自主防火思維 於產業管理中的構築

近日台灣、韓國發生大型場所施工過程的火災,造成嚴重傷亡及損失。近年來政府大力推動5+2產業創新計畫,如推動智慧機械,創造就業並擴大整廠整線輸出等等,在產業、經濟面向蓬勃發展的此刻,產業開發的施工多涉及公共安全,值得我們進一步的檢視與探討。

 儘管中央機關制訂各式政策對產業發展的挹注,近日來台北市錢櫃KTV 4月26日發生火警,因排煙、廣播系統等消防設備的關閉,造成6死慘劇,4月30日韓國利川市一處施工中的物流倉庫發生至少38人死亡,10人受傷的火災,不禁憶起民國84年台北圓山大飯店也曾因施工不慎釀致火災,檢視國內外等多起施工中重大火警後,除了造成慘痛傷亡外,也發現值得我們重新審思各產業自主防火管理制度上的不足與重要性。

 自主防火意識及專責管理的缺乏

 各產業於施工期間涉及消防法第13條等相關法令,許多場所雖依規定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但仍須維護管理、訓練及防災意識等配合方能發揮效果,因此消防法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管理權人應遴選防火管理人,推行防火管理工作,及強化緊急應變能力。綜觀諸多施工中火災事件及相關規定後,察覺仍有可改善之項目,如各產業自主防火意識缺乏,防火管理人雖須經訓練且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1次,但因各產業均以營運目標為其重點,使得自主防火態度仍較被動;防火管理人專業度上明顯有待強化,防火管理人雖需經訓練,防火作為非其本身專長、且非專責化,於平時仍須專注於本職工作之績效以符公司營運目標,故防火管理施行方面仍有闕漏不足之疑慮。

 第三方公正專業單位之籌畫與認證

 每個人對世界的面貌,都抱著獨特觀點,例如企業經營者會傾向用企業思維來看待防火管理,會計專家則會用會計觀點來處理此問題,改變人們從多年經驗發展而來的心智模式,因此成為一項艱難挑戰。如今許多案例層出不窮,建議中央相關單位籌畫第三方公正單位之適法設立,除為防火管理評定業務的專業單位外,也作為學界、產業界與政府間的防火意識提升與溝通平台。故一方面中央相關單位須訂定第三方公正單位之適法依據,另一方面則須要求各產業於施工期間,除了由防火管理人落實防火事項並專責化,亦應委請國內外第三方公正專業單位輔導並認證,以促防火管理等事項確切落實。

 「自己財產,自己保護」。從許多資料與經驗可發現,不管是自宅或是各產業發展期間,自身若具備足夠防火意識與管理,可降低財務損失,亦能降低人命傷亡風險。經許多資料發現108年台積電(TSMC)導入複合型災害應變及危機處理系統,落實複合型災害演習,以升級緊急應變及危機處理能力,足以顯示防火、防災管理是產業發展須加以提升的重點與社會責任,因此未來中央相關機關應籌思在推動產業創新、擴建的同時,應同步輔導企業具備完善的防火管理與因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