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00430彭禎伶/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難捉摸 永久嗅覺喪失 失能險有賠

 新冠肺炎症狀難以捉摸,有人可能出現永久性嗅覺喪失,壽險業者表示,若有此症狀,失能險可依失能等級11級理賠,但可能只有一次性失能保險金的5%,並沒有觸及月月或年年給付的失能扶助金理賠。

 至於新冠肺炎可能造成肺部纖維化,算不算失能?壽險業者說必須要看實際狀況,即肺部損壞的程度,及可否工作、自理生活,因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需要專人周密照護者,是第一級失能,就是會啟動每月或每年給付的失能扶助金100%;僅是不能工作、生活需人扶助,是給付90%;若是還能自理生活是80%;能從事輕便工作者是給付40%。  這些理賠都必須看各公司保單條款及理賠部門的判定,因為容易存有爭議,壽險公司也不敢以此為號召,在疫情期間推薦失能險,同時有些公司的失能險沒有等待期,恐造成損率難以預估。

 國泰人壽指出,若失能險保戶罹患新冠肺炎而有永久性「兩側嗅覺完全喪失」的情形,屬於因疾病所致的第11級失能,是否理賠給付應依各別商品條款約定。 例如投保含有失能給付項目的傷害險,因新冠肺炎非屬意外事故,所以無法給付;但如果是投保含有失能給付項目的健康險時,須再檢視保障範圍,若保障範圍包括11級失能時,則可理賠。 富邦人壽表示,2020年1月1日前所銷售的失能險,針對鼻部失能,條款約定僅有「鼻部缺損,致其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的失能等級,但從今年1月1日起才新增「鼻未缺損,而鼻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也就是以前是鼻子一定要有缺損才能算11級失能,現在是嗅覺喪失即可視為11級失能。

 同時基於從新從優理賠原則,即便是今年1月1日前投保失能險的保戶,若事故發生日是在今年1月1日後且經六個月治療後症狀固定,即可申領失能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