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交易平台即將上路,供應與需求端都呈現熱絡狀態,影響已與台電簽訂躉購契約的部分業者,希望解約自行投入綠電交易市場。台電也決定出售自身發出的綠電,初步估計至今年底,共可提供8億度的綠電銷售。
過去電業法規定,生產綠電的廠商必須全數以躉購方式賣給台電,但再生能源條例鬆綁這項規定,綠電生產者可直供或轉供,讓市場更靈活。此外,用電大戶條款上路後明訂,大戶必須就設置綠電設備、設置儲能設備、購買綠電及憑證、繳納代金等方式擇一進行,五年內要達成使用綠電的義務量。
至於已經與台電簽訂躉購契約的再生能源業者,如果要離開,需依規定繳交「分手費」。台電發言人徐造華對此表示,分手費主要考量點在於綠電交易的需求,及避免部分綠電流失而影響電價,目前規劃方向是,設立一個「固定費率」作為門檻,只要購電費率高於這個門檻,台電會直接與業者合意終止契約;如低於這個門檻的,則需另外協商終止契約的條件。
據了解,目前台電規劃以合意終止契約前兩年,經審計部審定決算售電單價,作為固定費率。如以今年終止契約為例,則以2018年審定決算售電單價每度電2.7754元作為門檻,躉購費率高於此門檻,無須協商台電就可直接同意終止契約。現已有三家業者適用。
若低於此門檻者,為避免終止契約後影響電價,台電將與綠電業者個別協商終止契約條件,包括實際轉供度數計算、終止契約費用及繳付方式等,將持續討論。
台電表示,初期為讓綠電市場有足夠的供應,將率先投入手中握有的太陽光電與陸域風電,估計至年底發電量約8億度,且依目前市場價格估算「具有競爭力」,等綠電市場供應穩定後,台電會逐漸退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