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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邱琮皓

勞動部不懂的無薪假潛規則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包括餐飲、旅宿等「慘」業已苦撐不下,紛紛與員工協商打算啟動無薪假。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在立法院宣稱「沒有申請潛規則」,鼓勵遇到困難雇主與勞工協商後,都應該來通報,但在實務上,要申請通報無薪假真的沒那麼容易。

 不管是勞動部所稱的減班休息、還是大家熟知的無薪假,其實都是「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商後減少工時,雇主都可不必給付薪資,是減班、也是無薪。

 雖然這是一項讓雇主可以在景氣艱困時可以喘息,又維持勞工工作的措施,但這會變更到勞動契約工時、薪資條件,勞動部有一套很嚴謹的通報程序讓地方實行,也讓地方勞工局處有很大的權力。

 不只一家業者反映,在準備好協議書、勞資協商記錄、近三個月工資明細表等資料,但向地方勞工局處要通報時,因承辦人認為在「事業單位近兩年接單數量比較表與綜合損益表」中未見虧損,就不同意通報。

 許銘春雖在立院接受質詢時強調「絕無此事」,實際上從北到南,都有不少業者碰到這問題。只要地方勞工局處承辦人一句「盈餘還可以撐一下啊」、「你這樣就要實施無薪假嗎」、「沒有虧損很難通報耶」,就讓業者摸摸鼻子、帶著資料回去。

 另地方勞工局處也常會用不同措施,讓事業單位打消通報實施無薪假念頭,從要求業者來回補件、認為勞資協商記錄不夠詳實,甚至直接跟事業單位說,要實施無薪假,卻被公布列為優先勞檢的重點單位。

 據勞動部16日公布最新無薪假通報情況,已有109家企業通報、實施人數為3,835人,數據雙雙翻倍。但這是不是如實反映勞動力市場真實數據?還是有很多被地方勞工局處擋下,轉為非法黑數?頗耐尋味。